潘雲翼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山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历任河南郏县、太康县知县,泰昌元年十月考选,授湖广道御史,陈救急八款:简戎政之任、储边疆之才、固山海之防、设蓟门之备、联中外之心、鼓士卒之气、严奸细之禁、远哨探之役,章下所司。天啓二年四月,奉差巡按两关兼辽东监军。五年四月,升太仆寺少卿[1],六年会推保定巡抚时,以《三朝要典》疏内称杨涟无罪去国,忠臣扼腕,岂是公言,著冠带闲住[2]。崇祯元年复原官。
天啓六年五月初六日,京城王恭厂大爆炸,潘云翼夫人,虽同来京已十年,夫妻不相见,夫人独住后房一带,日事持斋诵佛。变起之时,夫人抱一铜佛跪于中庭,其房片瓦不动,前房十妾俱压重土之下。
家族
父潘文,万历二十三年进士,官太仆寺卿。
妾石氏,上社村人,十馀歳,母构讼至郡,鬻于世宦潘云翼家,性敏慧,侍潘侧,见读书,喜形于色,潘因导以学,遂通书史,后纳为妾。明末闯陷太原,云翼被拘,备极拷掠,家人皆逃避,石氏垢面,服男子服,乞食奉潘,潘死,氏仰天哀恸,投井死[4]。
参考文献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五十八》:天啓五年四月,升湖广道御史潘云翼为太仆寺少卿,山东道御史刘思诲为大理寺左寺丞,工科都给事中杨维新为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潘文以男潘云翼同升本寺少卿,具疏自陈,上命改潘文为大理寺添注右少卿。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天啓六年闰六月,吏部以保定巡抚缺,推原任顺天巡抚岳和声、太仆寺少卿潘云翼,得旨:保定畿辅重地,岳和声窎远不便到任,潘云翼《三朝要典》疏内称杨琏无罪去国,忠臣扼腕,岂是公言,著冠带闲住。
- 《宁武府志》
- 《山西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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