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民 (1946年)

王曉民1946年5月13日—2010年3月),女,中华民国人物,二戰台灣第一個受社會廣泛注目的植物人。1963年,王曉民在台灣省立台北第二女中擔任管樂隊指揮,於同年9月17日時騎腳踏車經過今台北市八德路敦化南路口附近,因計程車追撞而成為植物人,直到逝世都未清醒。

王曉民
出生1946年5月13日
臺灣
逝世2010年3月31日(2010歲—03—31)(63歲)
臺灣
母校台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知名于植物人
(1963.09.17 -- 2010.03)
父母王雲雷
趙錫念

生平

家庭背景

王晓民出身軍眷家族,父親空軍上校王雲雷,母親為趙錫念。家族除父母外,尚有三個妹妹

車禍

1963年9月17日,王曉民偕另一位男同學騎腳踏車沿今八德路欲前往松山,經過今敦化南路口附近,因計程車司機車速過快,未保持安全距離,且無減速或轉向狀況下直接撞擊,王曉民被撞至空中後摔落,頭部撞碎計程車擋風玻璃,擋風玻璃及儀表版全毀。王曉民頭部嚴重受傷,前額底骨折斷,腦幹部和左側眼神經受損,成為植物人[1],肇事駕駛後因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月。[2]

由於王曉民是明星學校的高材生,而且只有十七歲,此事件引起台灣各界的廣泛關注。但因為當時台灣社會鮮少植物人病例,當年媒體甚至以「活屍」、「活死人」來形容[3]。王曉民父親王雲雷與母親趙錫念堅持不放棄王曉民,王家值錢的財物因醫療費用而典盡當光,兩個妹妹也因無錢讀書而輟學,在家幫忙父母照顧昏迷的姐姐。1967年,在各界善心人士捐款與美軍協防台灣司令部美國第十三航空隊的協助下,王家終於有機會赴美求醫[4],不過根據美國紐約聖文生天主教醫療中心()的檢查結果,發現王曉民的大腦受損得非常厲害,任何大腦手術,都將無濟於事,注定了王曉民植物人的命運。[5]

王曉民父母後半生全力擔起了照顧王曉民的責任,對愛女照顧得無微不至,除了與看護輪班為其抽痰、按摩,還定期帶她出去曬太陽,有時王曉民晚上氣喘、盜汗,王曉民的父母因徹夜照顧,體力負擔極大,甚至有26小時未曾闔眼的情況。父母兩人經常因此累倒。臥床數十年間,王曉民曾多次因突發狀況,緊急送到高雄長庚榮總治療,醫護人員都為王曉民長期臥床卻不長褥瘡、皮膚細嫩感到訝異。趙錫念於1996年因為胃癌去世,1999年,父親王雲雷也因癌症過世,王曉民改由妹妹們委託專業機構看護。[6][7]

2011年1月4日台灣媒體報導王曉民已經於2010年3月逝世[8]。王曉民家屬因為行事低調,直到高雄縣市合併整理相關資料時,發現其身心障礙手冊已在2010年3月註銷,外界才知道王曉民已去世[9]

安樂死爭議

長期臥床的王曉民,雖有父母無比執著、無比忍耐的照顧,身體卻還是開始陸續出現各種疾病。1983年,當時呈現植物人狀態已二十年之久的王曉民,肺部萎縮,呼吸困難,肺部萎縮後,頻頻抽痰,氣管已紅腫,必須抬高右臂,卻又因此造成右臂骨折。趙錫念擔心自己死後王曉民無人照護,因此向立法院請願,要求速訂安樂死法律,使她的女兒王曉民能解脫殘酷的病痛折磨。此事在立法院引發激烈辯論。由於多數委員反對,且學者對於日後可能的安樂死濫用存有疑慮,因此未獲結論。[7]

參见

參考

  1. 許惠雯. . 聯合新聞網.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2006-11-03 [2011-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2).
  2. . 聯合報. 1965-09-22.
  3. . NOWNews. 2011-01-05 [2011-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7).
  4. . 聯合報. 2011-01-05 [2011-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8).
  5. . 聯合報. 1967-03-31.
  6. . 聯合報. 1999-03-23.
  7. . 聯合報. 1986-03-21.
  8. . TVBS電視台. 2011-01-04 [2011-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11).
  9. . 聯合報. 2011-01-05 [2011-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08).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