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毓宝
王毓宝(1926年12月19日—2021年6月10日),女,天津人,中国曲艺家,天津时调创始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天津市曲艺家协会理事,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曾荣获中国金唱片奖、中国曲艺牡丹奖终身成就奖[1]。
王毓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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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家 |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民族 | 汉族 | ||||
籍贯 | 天津 | ||||
出生 | 1926年12月19日 中華民國河北省津海道天津县石桥西胡同 | ||||
逝世 | 2021年6月10日 中国天津市 | ||||
职业 | 天津时调演唱者 | ||||
语言 | 汉语 | ||||
配偶 | 刘志凯 | ||||
儿女 | 王大海 刘小凯 | ||||
父母 | 父:王振清 | ||||
亲属 | 兄:王殿元、王殿英 | ||||
音乐类型 | 天津时调 | ||||
出道日期 | 1938年 | ||||
代表作品 | 《踢毽》、《七月七》、《秦(青)楼悲秋》、《摔西瓜》、《翻江倒海》、《毛主席来到咱农庄》、《喜荣归》 | ||||
相关团体 | 天津广播曲艺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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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26年农历十一月十五日,生于天津市区石桥西胡同[2],为家里第五个孩子。1938年,因父难以出演,为贴补家用,正式登台演出。1953年,进入天津广播曲艺团。同年,以《摔西瓜》为代表作创立了天津时调这一曲种。1956年春,与刘志凯结婚。1958年,在首届全国曲艺会演中以一曲《翻江倒海》闻名全国。20世纪60年代初,王毓宝拜师天津市红桥区曲艺团的时调老艺人姜二顺。文革期间,被下放,在恢复演出后,一曲《大寨步步高》唱响全国[3]。2003年,获中国金唱片奖演员奖。2008年,获中国曲艺牡丹奖终身成就奖[4]。
家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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