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光 (政治人物)
王永光(1561年—1638年),字有孚,号射斗,北直隸大名府长垣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永光 | ||
---|---|---|
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北直隸大名府長垣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有孚,號射斗 |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561年) 北直隸長垣縣 | |
逝世 | 崇禎十一年(1638年) 北直隸長垣縣 | |
出身 | ||
| ||
著作 | ||
|
生平
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授中书舍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升任吏部主事,又升文选司郎中,累官南京大理卿。天启年間,官至兵部尚書。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发起宁远之战,王永光“集廷臣議戰守”[1],遂命守将袁崇焕以红夷大炮击败之。是年四月,努尔哈赤又征蒙古喀尔喀,“进略西拉木轮,获其牲畜”,五月,王永光令明将毛文龙进攻鞍山,努尔哈赤再度败退。七月,努尔哈赤患疽身亡。
崇祯元年(1628年),起复为户部尚书,同年任命吏部尚书。崇祯四年(1631年),以吏部尚书退休歸里。崇祯十一年(1638年),去世家中,享年七十七岁。赐葬长垣王氏祖坟,追封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傅。[2]
王永光本人“雅不喜东林”,遂被歸類為魏忠賢之阉党。[3]文震孟就因彈劾王永光“假窃威柄,年例变乱祖制,考选摈斥清才”,被永光斥为“任情牵诋”。[4]
注釋
-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61:王永光,長垣人。萬曆二十年進士,天啟初累官戶部尚書,居官廉,為人強悍陰鷙,雅不喜東林,為御史李應昇所論,永光乃自引歸。魏忠賢竊柄,盡逐東林,起南京兵部尚書,日以排東林為事,後以其黨納賄事發,為言者所論,被詰責罷去。有《冰玉堂集》。
- 《明季北略》
-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