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熾

王熾1836年—1903年),表字昌國庵號興齋,兄弟排行第四,人稱王四清朝末年雲南省彌勒縣虹溪人,漢族企業家,曾官居二品榮祿大夫道員,亦是紅頂商人,父親、祖父、曾祖父三代,追贈一品大夫。人稱「雲南錢王」。

王熾
弥勒湖泉名人文化园内的王炽像
昌國
出生1836年
清朝末年雲南省彌勒縣虹溪
逝世1903年12月28日(1903歲—12—28)(67歲)
国籍清朝
别名王四
民族漢族
职业漢族企業家
儿女王鴻圖

其子王鴻圖曾任雲南商會總理,創辦耀龍電燈公司、昆明自來水公司,亦是雲南首賈。

簡介

王家祖籍金陵,祖先為洪武年間隨沐英征討雲南的軍人,從此落腳雲南。

王熾十四歲時父親與兄長皆歿,家中陷入困局,母親與庶母只好變賣家中財產供他上私塾,學習四書五經,不久因為生活無以為繼,只好輟學。

十六歲時,王熾打算經商,母親變賣嫁妝首飾,湊白銀十兩給他。王頗有商業頭腦,從本地採購布料,到缺乏布料處販賣,再買回藥材菸草食鹽紅糖與日用品回鄉,「通貨之有無」,二十歲時已經發跡,組織馬幫商團。據說曾經被馬賊搶劫,同行者多半顫慄,棄械奔逃,只有王熾的幾個衛士持槍守衛。王正色,緩緩地說:「你各位好漢不過求幾個錢,又來此地動起刀兵。我亦有人,倘若對抗,難免兩傷。我今將貨物一半分你,你省得劫我,我也保有一半本錢。」馬賊欣然同意,與之把酒言歡。而這馬賊也將此事通告綠林,王熾從此成名,各路豪傑皆對王家馬幫禮讓三分,從此江湖人稱「滇南王四」。

同治元年(1862年),王熾與其表兄姜庚爭執、兩方鬥毆,王家僕役一擁而上,把姜打死。官府究查,王於是逃到昆明,爾後又奔四川,在重慶開設店舖。同治十一年,王在昆明開設錢莊「同慶豐」,又在各地開設分店「天順祥」,一時之間:北京上海廣州漢口常德重慶成都敘府貴陽等地均有「天順祥」票號。

同治末年,川東道道員欠繳庫銀三萬,無人願意借錢給他,於是向王請求,王熾於是立刻拿出現金三萬兩,不取利息,名聲震動全川。

光緒六年(1880年),唐炯奉命在四川督辦鹽務,欲改進設備,需白銀十萬兩。但朝廷無預算供應,而唐幕僚,鹽署委員張海槎是王熾同鄉,於是來請求王熾。張言詞誠懇,問王是否能借,王笑答「十日內奉上」,於是蕩盡家資,並向晉商徽商等各地商幫借款,竟在八日內交給唐炯十萬兩,從此王熾與唐炯成為好友。爾後唐炯任雲南礦務大臣,派王為總幫辦。王又拿出白銀十萬兩,且在四川湖廣兩廣上海舉債。爾後,開採了四川銅礦錫礦,因而大有獲利。

王熾也非常熱衷慈善與社會公益。他修建瀘西縣孔廟、修築虹溪昆明等地橋樑道路、資助雲南孝廉北京會試路費,為科舉經濟特科狀元袁嘉穀建樓紀念,設置防疫藥房。中法戰爭時,借給公家軍費六十萬兩,雲南巡撫岑毓英奏請朝廷,封王熾為二品榮祿大夫。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陝西山西兩省旱災,王布施白銀二萬兩,獲旌表。同年八國聯軍入北京,慈禧太后光緒皇帝出逃,王熾出家產以補國庫,資助太后與皇帝出行,朝廷詔曰:“賞二品銜道員王熾三代一品封典”。

同慶豐自光緒宣統年間,獲利高達四百萬兩,人稱「同慶豐,富過半個雲南」。曾有人約王熾合夥賣鴉片,王婉言拒絕,並以馬幫的兩句生死話定下家規以傳子孫:「窮死三不走(不走煙筒,不走軍火,不走人口),煩死三不沾(不沾煙館,不沾妓院,不沾賭場)亦曰「煩死三不沾,三走馬不動」。」意是:甚麼生意都可以作,但絕不從事賭場,也不販賣毒品軍火婦女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