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紀 (萬曆進士)
王紀(1558年—1624年),字惟理,號憲葵,山西芮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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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刑部尚書 | ||
籍貫 | 山西芮城縣 | |
字號 | 字惟理,號憲葵 | |
諡號 | 莊毅 | |
出生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闰七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天啟四年(1624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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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先世为陕西华阴人,始祖王用,元末避红巾之乱,徙居山西芮城。数传而生让,让生杰,杰生大喜,大喜生思周,号南坡,是为王纪曾祖父。思周生小坡公孟泾,配阎氏。孟泾生巽川公好贤,配阎氏。好賢生纪[1]。
王纪十一岁喪父,随从叔父王好谦学文。萬曆十六年戊子科中舉,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直隸池州府推官,二十六年入為禮部祠祭司主事,歷貟外郎、主客司郎中、儀制司郎中。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神宗預備冊立東宮,數度遷延,王紀抗疏。至同年冬,終於禮成,擢光祿寺少卿,稱病去官。後复任,奉使蜀藩。母喪去職,服闋,补原官,奉差典河南壬子科鄉试。迁太常寺少卿。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自太常寺少卿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居官四年,部內大治。四十五年遷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光宗即位,召拜戶部尚書,總督倉場。
天啟二年(1622年)入爲刑部尚書,因彈劾閣臣,被熹宗詔責,削籍為民。天啟四年(1624年)卒,享年六十七。崇禎初復官,贈太子太保,諡莊毅。[2][3]
元配杨氏,侧室郑氏、尚氏、胡氏。子一人:王景旦。娶崔氏。孙王鳳林。三女:長適守備陰春,次適庠生許茂塘,楊出;季適庠生李胤宏,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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