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駐越南大使館

瑞典駐越南大使館瑞典語越南语*/?)是瑞典王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設置的外交代表機構,館址位於河內市巴亭郡竹山街2號()[1]。瑞典駐越大使館是最早於越南前身國家——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設立的西方大使館之一,自1970年開始運作,1980年後則遷入第二代新館辦公,並以瑞越兩國間的雙邊關係為職責。

瑞典駐越南大使館


概要
類型大使館
地點 越南河內
地址巴亭郡竹山街2號
()
21°01′54.5″N 105°49′18.1″E
启用1970年(大使館)
2011年(大使館重開)
機構
辖区越南
所属部門瑞典 瑞典外交部
网站
大使館網站首頁
地圖

歷史

瑞典在冷戰時期曾與越南共和國(南越)建交,但由曼谷瑞典駐泰國大使館兼當駐南越代表處。1967年4月17日時,瑞典政府宣布裁減對越代表團的規模,取消了駐泰大使館兼轄涉越事務的機能,改由其設於南越首都西貢(今胡志明市)的名譽領事館以维持瑞典与南越的双边关系[2]。1969年1月10日,瑞典首相塔格·埃蘭德正式宣告承認北越[3],翌日兩國締結邦交,瑞典遂成為最早承認河內政府的西方國家[4]

瑞越建交之初曾暫時以北京瑞典駐華大使館作為對越聯絡機構[3]。1970年6月,河內的新瑞典大使館正式開館[4],最早的辦事處址設於北越政府用以接待外國元首、閣揆及使節的大都會飯店105室[5]。1975年春,瑞典替佔地9,500平方公尺的大使館現址用地簽了60年份的租約,但由於河內市區的地質由紅河沖積而成,因此該塊地皮需先行實施排水作業及加固工程,才於1977年開始在其上興建館舍,由建築師貝蒂爾·福爾克操刀設計,於1980年落成啟用[6]

2010年12月23日,瑞典駐越南使館在瑞典國會決定把資助政府辦公處所的費用削減3億克朗之後,宣布其將與駐阿根廷使館駐比利時使館駐馬來西亞使館和駐安哥拉使館一起從2011年開始停止運作[7],而瑞方於閉館後仍透過駐泰大使館等渠道負責對越外交,並與河內和胡志明市的兩處瑞典駐越名譽領事機構合作[8]。同年9月6日,瑞典隨著該國最大在野黨——社會民主黨與執政當局就政府辦公處所預算一事達成協議,而重新開放駐越大使館等遭到關閉的駐外機構[9]

組織與執掌

瑞典駐越南大使館的任務是瑞越關係的強化及協助雙邊政府、企業、組織合作,同時也替瑞典在越僑民、遊客及越南赴瑞人士提供領事或移民服務[10]。館內下轄部門包括行政領事處[11]、政治貿易處和商務處(瑞典貿易投資委員會駐越機構)等科組[12],大使以下的館員則有副館長、秘書官及數位越南籍雇員,分管媒體通信、文化、旅遊、金融等領域的館務[11]。位於胡志明市第二郡草田坊阮文享街186號()的名譽總領事館則負責受理、申辦越南南部諸省的特定領事業務[13]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 [2016-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2) (越南语).
  2. . . 2007 [2016-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4) (英语).
  3. . . . 2015-12-06 [2016-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12) (英语).
  4. . .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4) (英语).
  5. . . 2011-12-24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5) (英语).
  6. . . . 2011-06-03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4) (英语).
  7. . . 2011-09-06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25) (英语).
  8. . .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07) (英语).
  9. . .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4) (英语).
  10. . .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6) (英语).
  11. . . [2016-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3)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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