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汝來
甘汝來(1684年—1739年),字耕道,號遜齋,江西奉新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恩科進士,以教習授知縣,補直隸淶水縣。淶水境內,八旗兵丁與民雜居,汝來到任後,秉公處理欺壓居民的三等侍衛畢裡克,其事上聞,下刑部論罪,汝來被革職,畢裡克僅被罰俸。康熙帝親命將畢裡克奪職,而定汝來無罪。汝來從此身負“循吏”之名。改知新安縣,任內挖掘白洋澱堤,灌溉農田數千頃。又改雄縣,懲治奸吏,減輕民負。
雍正初年,授吏部主事,擢升廣西太平府知府,經按察使等職,三遷升至廣西巡撫。雍正五年(1727年),遷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雍正六年(1728年),因事牽連奪職,在咸安宮官學行走。山東巡撫費金吾籌議疏浚濟寧、嘉祥、沛縣等地水道,汝來奉命前往效力。雍正九年(1731年),啟用為直隸霸昌道。適逢母喪丁憂,受令在任守喪。再遷禮部侍郎。
乾隆帝即位後,升兵部尚書。乾隆三年(1738年),調吏部尚書,仍然兼領兵部,并加太子少保。乾隆四年(1739年)七月病卒。謚莊恪。《清史稿》有傳。
著作
有《遜齋詩文奏議全集》。
參考文献
- 《清史稿》卷304 列傳九十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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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起 |
兵部漢尚書 雍正十三年九月丁酉-乾隆三年十月甲辰 (1735年10月16日-1738年12月6日) |
繼任: 楊超曾 |
前任: 孫嘉淦 |
吏部漢尚書 乾隆三年十月甲辰-乾隆四年七月丙寅 (1738年12月6日-1739年8月25日) |
繼任: 郝玉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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