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維屏

卢维屏—?),字憲辟,號建台山西忻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西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知宣城,清介有风力。时里役之弊私费倍公赋,维屏置匦庭中,细民得自纳,烦费顿省。更徭则以田丁为差,河壖地岁陁而租故在,悉核蠲之。修筑新稔石陂,免新河庄竹木杂税。禁赌博,治奸宄,用法虽严而礼士惠民,多治绩,邑有专祠[1]。三十八年行取,擢礼部祠祭司主事[2],歴员外郎,四十三年任廣東鄉試主考官。四十五年晉主客司郎中,六月出为河南参政[3],歴按察使,天启元年升河南右布政使[4]。二年起调通州兵备布政使[5],三年升山东左布政使[6],崇祯三年因曾保举罪弁赵一凤为兵部侍郎侯恂弹劾[7]

参考文献

  1. 《寧國府志》
  2. 《礼部志稿》卢维屏 - 山西忻州人辛丑進士萬厯三十八年繇知縣行取陞任禮部祠祭司主事。主客司郎中,卢维屏 - 山西忻州人辛丑進士萬厯四十五年繇祠祭司员外郎升任。
  3.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五十八》:万历四十五年六月丁酉,升礼部郎中林宰为江西参政、礼部郎中卢维屏河南参政、浙江佥事王应乾本省参议、刑部郎中陆梦龙广西提学佥事。
  4.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天启元年五月,升河南按察使卢维屏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山东按察使吴愈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河南右参政金炼为分守大梁道按察使。
  5.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五》:天启二年八月,起调河南右布政卢维屏为通州兵备布政。
  6.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八》:天启三年九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卢维屏、山东右布政使唐嗣美为左布政使,维屏山东、嗣美陕西。
  7. 《蒲州府志》
官衔
前任:
張我繼
明朝湯陰縣知縣
1608年-1610年
繼任:
張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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