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的省级国家监察机关[1]
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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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迟耀云 |
副主任(4) | 齐凤瑞、游宇飞、陈力达、陈铁晗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监察委员会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0号 |
對外官網 | 福建省纪委监委首页 |
沿革
2018年改革前,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设办公厅(监察厅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综合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干部管理室[1]。
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作为省级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共福建省纪委合署办公。
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 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 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福建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为副厅级。福建省纪委监委设置下列机构[2]: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政策法规研究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纪检监察室
- 第二纪检监察室
- 第三纪检监察室
- 第四纪检监察室
- 第五纪检监察室
- 第六纪检监察室
- 第七纪检监察室
- 第八纪检监察室
- 第九纪检监察室
- 第十纪检监察室
- 第十一纪检监察室
- 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 第十三纪检监察室
- 案件审理室
- 调查技术室
- 追逃追赃和申诉复查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正处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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