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毅
生平
窦毅的父亲窦岳早逝,窦毅功勋卓著后,朝廷追赠大将军、冀州刺史。窦毅为人沉着持重,侍奉父母以孝闻名。魏孝武帝元修初,窦毅以员外散骑侍郎为起家官。当时高欢独揽朝政,窦毅激愤的有为君主而死的志向[1][2]。
等到魏孝武帝西迁关中,窦毅跟随入关,封奉高县子,食邑六百户,出任符玺郎。窦毅跟随俘虏窦泰,收复弘农,参与沙苑之战,都有战功。窦毅出任右将军、太中大夫,进为侯爵,增加食邑一千户,屡次升任持节、抚军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西魏废帝二年(552年),窦毅出任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进爵安武县公,增加食邑一千四百户。西魏恭帝元年(554年),窦毅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县公,外任豳州刺史[3]。周孝闵帝宇文觉登基,窦毅进爵神武郡公,增加食邑总计五千户。保定三年(563年),窦毅被征召回朝,出任左宫伯,转任小宗伯,很快加大将军[4][2]。
当时北周和北齐相互争斗,战争每年都发生,双方都结交突厥作为外援。宇文泰时期,突厥已经许诺将女儿嫁到西魏,北齐也也用甜言蜜语和贵重的礼品,派遣使者向突厥求婚。突厥本来贪婪无厌,想要悔婚。朝廷于是命令杨荐等人多次出使突厥,前后十多次,才恢复以前的友好关系。到此时,北周虽然期望前往迎娶,还是害怕突厥另作打算。因为窦毅是有功勋的皇亲国戚,一向威严庄重,就命令窦毅作为使者。保定五年二月辛酉(565年3月25日),周武帝宇文邕诏令陈国公宇文纯、柱国许国公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等人,前往突厥可汗的牙帐迎娶皇后[5][6][7][8][9][10]。等到窦毅到了突厥,北齐的使者也在那里。突厥君臣还是有二心,窦毅高声正色,以大义责备他们,经过数十天才定下来,最终窦毅带着阿史那皇后返回。朝廷评议嘉奖窦毅,另外封成都县公,食邑一千户,天和六年四月庚子(571年6月1日),窦毅进位柱国[11][12]。窦毅外任同州刺史,升任蒲州总管,改任金州总管。建德六年(577年)四月,周武帝在平定北齐后返回长安,命令李德林跟随车驾,任命李德林为内史上士。从此之后,诏书文诰的格式以及对崤山以东人士的任用,全部委托给李德林。周武帝曾在云阳宫用鲜卑语对群臣说:“我以前听说李德林的名字,等到见了他给北齐朝廷创作的诏书和檄文,我正以为他是天上人。没想到现在他为我所用,为我制作文书,这真是奇事。”窦毅回答说:“臣听说明王圣主,能得到骐驎凤凰等祥瑞,是圣德感应的结果,不是人力所能得到的。神物虽然能来,但没法使用它们。而李德林受到您的任用,也是陛下圣德感应得到的,而且有大才获重用,比骐驎凤凰强多了。”周武帝大笑说:“真是你说的这么回事。”[13][14][15] 大象二年六月戊午(580年7月1日),窦毅加上柱国[16][17],大象二年(580年)八月,窦毅回朝担任大司马[18][19][20]。隋朝开皇元年三月辛卯(581年3月31日),窦毅出任定州总管[21]。窦毅多次官居藩镇,都能使百姓和睦。开皇二年十二月甲戌(583年1月3日),窦毅在定州去世[22][23],虚岁六十四,朝廷赠予襄郢等六州刺史,谥号肃。窦毅性格温和,经常谨慎从事自守节操,又娶宇文泰第五女襄阳公主,特别被朝廷所委任信赖,虽然在朝廷内外任职[24],但是未曾有骄矜懈怠的神色,当时的人以此称赞他。儿子窦贤继承了爵位[25][26]。
窦毅第二女窦氏,就是唐朝的太穆皇后。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唐高祖李渊诏令赠予窦毅司空、使持节、总管荆郢硖夔复沔岳沅沣鄂十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封杞国公[27][28][29]。
其他
窦毅娶宇文泰第五女襄阳公主,第二女窦氏,襄阳公主的弟弟周武帝宇文邕特别喜爱这个外甥女,将她带到宫中养育。当时周武帝娶突厥女子阿史那氏为皇后,皇后不受宠爱,窦氏当时年纪还小,私下对周武帝说:“四方没有宁静,突厥还很强大,希望舅舅抑制个人感情抚慰皇后,以天下百姓为念,还需要突厥的帮助,那么江南的南陈、关东的北齐政权就不能成为祸患了。”周武帝赞许并采纳了意见[30]。窦毅听说后,对襄阳公主说:“这个女儿才华容貌如此,不可以随便许配给人,应当为她求贤能的丈夫。”窦毅于是在门口屏风上画上两只孔雀,公子们有来窦家求婚的,窦毅就给他们两只箭,暗中许诺射中孔雀眼睛的就娶自己的女儿。前后数十人来窦家求婚,都没能射中,李渊最后才来,两次发箭各射中一只眼,窦毅大喜,就将女儿嫁给李渊。隋文帝杨坚接受禅让建立隋朝,窦氏听说后洒下眼泪,自己跳上胡床说:“恨我不是男子,不能救助舅舅家的危难!”窦毅和襄阳公主急忙捂住窦氏的口说:“你别胡说,我们家族会被族灭的!”[31][32][33]
窦毅是一位佛教徒,曾经建造云华寺[34]。
今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一街道名为“窦府巷”,以窦姓府第在此而得名,亦有传说此“窦府”即窦毅之府。[35]
住所
窦毅在长安城有两处住宅,一处位于宣阳坊,住宅西边有窦氏的归宁院,后施舍给施净域寺,宅南有杞公庙[36],净域寺中僧人说,三阶院门外就是唐高祖射孔雀的地方[37][38],另一处位于常乐坊,开皇六年施舍为大慈寺,后改名灵花寺[39]。
家庭
兄弟姐妹
- 窦甝,北魏定安郡扶风郡二郡太守、义安侯
参考资料
- 《周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毅字天武。父岳,早卒。及毅著勋,追赠大将军、冀州刺史。毅深沉有器度,事亲以孝闻。魏孝武初,起家为员外散骑侍郎。时齐神武擅朝,毅慨然有殉主之志。
- 《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炽兄子毅。毅字天武。父岳早卒,及毅著勋,追赠大将军、冀州刺史。毅深沉有器度,事亲以孝闻。魏孝武初,起家员外散骑侍郎。时齐神武擅朝,毅慨然有徇主之志。从孝武西迁,封奉高县子。从禽窦泰,复弘农,战沙苑,皆有功,进爵安武县公。恭帝元年,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县公。出为幽州刺史。周孝闵帝践阼,进爵神武郡公。保定三年,拜大将军。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九》:出为幽州刺史 按幽州不在西魏境内,疑是豳州之讹。
- 《周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及孝武西迁,遂从入关,封奉高县子,邑六百户,除符玺郎。从擒窦泰,复弘农,战沙苑,皆有功。拜右将军、太中大夫,进爵为侯,增邑一千户。累迁持节、抚军将军、通直散骑常侍。魏废帝二年,授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进爵安武县公,增邑一千四百户。魏恭帝元年,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改封永安县公,出为幽州刺史。孝闵帝践阼,进爵神武郡公,增邑通前五千户。保定三年,征还朝,治左宫伯,转小宗伯,寻拜大将军。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二月辛酉,诏陈国公纯、柱国许国公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等,如突厥逆女。
- 《周书·卷九·列传第一》:保定五年二月,诏陈国公纯、许国公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等,奉备皇后文物及行殿,并六宫以下百二十人,至俟斤牙帐所,迎后。
- 《周书·卷五十·列传第四十二》:五年,诏陈公纯、大司徒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等往逆女。
- 《北史·卷十四·列传第二》:保定五年二月,诏陈公纯、许公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等,备皇后文物及行殿,并六宫以下一百二十人,至俟斤牙所迎后。
- 《北史·卷九十九·列传第八十七》:五年,诏陈公纯、大司徒宇文贵、神武公窦毅、南安公杨荐往逆女。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九》:二月,辛丑,周遣陈公纯、许公贵、神武公窦毅、南阳公杨荐等备皇后仪卫行殿,并六宫百二十人,诣突厥可汗牙帐逆女。毅,炽之兄子也。
- 《周书·卷五·帝纪第五》:庚子,以大将军、荥阳公司马消难为柱国。陈国公纯、雁门公田弘率师取齐宜阳等九城。以大将军武安公侯莫陈琼、太安公阎庆、神武公窦毅、南阳公叱罗协、平高公侯伏侯龙恩并为柱国。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庚子,以大将军司马消难、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神武公窦毅、南阳公叱罗协、平高公侯伏侯龙恩并为柱国。
- 《隋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七》:及周武帝克齐,入邺之日,敕小司马唐道和就宅宣旨慰喻,云:“平齐之利,唯在于尔。朕本畏尔逐齐王东走,今闻犹在,大以慰怀,宜即入相见。”道和引之入内,遣内史字文昂访问齐朝风俗政教、人物善恶,即留内省,三宿乃归。仍遣从驾至长安,授内史上士。自此以后,诏诰格式,及用山东人物,一以委之。武帝尝于云阳宫作鲜卑语谓群臣云:“我常日唯闻李德林名,及见其与齐朝作诏书移檄,我正谓其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复为我作文书,极为大异。”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臣闻明王圣主,得骐驎凤凰为瑞,是圣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虽来,不堪使用。如李德林来受驱策,亦陛下圣德感致,有大才用,无所不堪,胜于骐驎凤凰远矣。”武帝大笑曰:“诚如公言。”
- 《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周武帝平齐,遣使就宅宣旨云:“平齐之利,唯在于尔,宜入相见。”仍令从驾至长安,授内史上士,诏诰格式及用山东人物,一以委之。周武谓群臣曰:“我常日唯闻李德林与齐朝作书檄,我正谓其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复为我作文书,极为大异。”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臣闻明主圣王,得骐驎凤皇为瑞,是圣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虽来,不堪使用。如李德林来受驱策,亦是陛下圣德感致,有大才用,胜于骐驎凤皇远矣。”帝大笑曰:“诚如公言。”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三》:周主以李德林为内史上士,自是诏诰格式用山东人物,并以委之。帝从容谓群臣曰:“我常日唯闻李德林名,复见其为齐朝作诏书移檄,正谓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神武公纥豆陵毅对曰:“臣闻麒麟凤皇,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凤皇,得之无用。岂如德林,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诚如公言。”
- 《周书·卷八·帝纪第八》:六月戊午,以柱国许国公宇文善、神武公窦毅、修武公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并为上柱国。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六月戊午,以柱国许公宇文善、神武公窦毅.、修武公侯莫陈琼、大安公阎庆并为上柱国。
- 《周书·卷八·帝纪第八》:以上柱国、神武公窦毅为大司马,齐国公于智为大司空。
- 《北史·卷十·周本纪下第十》:以上柱国、神武公窦毅为大司马,以齐公于智为大司空。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周以神武公窦毅为大司马,齐公于智为大司空,九月,以小宗伯竟陵公杨惠为大宗伯。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辛卯,以上柱国、神武郡公窦毅为定州总管。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甲戌,上柱国窦毅卒。
- 《北史·卷十一·隋本纪上第十一》:甲戌,上柱国窦毅卒。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一0》:虽任兼出入 宋本“入”作“纳”,北史卷六一窦炽附兄子毅传作“内”。按卷三七传论称传中诸人“历官出内”(殿本改作“历官外内),北史卷七0传论采周书此论,“出内”作“出纳”。卷四四阳雄传宋本也有“任兼出内”语,他本“内”作“纳”。可知“出内”是当时习用语,犹言“中外”。后人以罕见或改“内”作“纳”,或改“出”作“外”。这里的“入”字原来当同北史作“内”,宋本已改作“纳”,他本又改作“入”。但意义相同,今不回改。
- 《周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时与齐人争衡,戎车岁动,并交结突厥,以为外援。在太祖之时,突厥已许纳女于我,齐人亦甘言重币,遣使求婚。狄固贪婪,便欲有悔。朝廷乃令杨荐等累使结之,往反十余,方复前好。至是,虽期往逆,犹惧改图。以毅地兼勋戚,素有威重,乃命为使。及毅之至,齐使亦在焉。突厥君臣,犹有贰志。毅抗言正色,以大义责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归。朝议嘉之,别封成都县公,邑一千户,进位柱国。出为同州刺史,迁蒲州总管,徙金州总管,加授上柱国,入为大司马。隋开皇初,拜定州总管。累居藩镇,咸得民和。二年,薨于州,年六十四。赠襄郢等六州刺史,谥曰肃。毅性温和,每以谨慎自守,又尚太祖第五女襄阳公主,特为朝廷所委信。虽任兼出入,未尝有矜惰之容,时人以此称焉。子贤嗣。
- 《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时与齐人争衡,戎车岁动,并交结突厥以为外援。突厥已许纳女于周,齐人亦甘言重币,遣使求婚,狄人便欲有悔。朝廷乃令杨荐等累使结之,往返十余,方复前好。至是虽期往逆,犹惧改图。以毅地兼勋戚,素以威重,乃令为使。及毅至,齐使亦在焉,突厥君臣,犹有贰志。毅抗言正色,以大义责之,累旬乃定,卒以皇后归。朝议嘉之,别封成都县公,进位柱国。历同州刺史、蒲金二州总管,加上柱国,入为大司马。隋开皇初,拜定州总管。累居藩镇,咸得人和。二年,薨于州,赠襄、郢等六州刺史,谥曰肃。
- 《周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毅第二女即唐太穆皇后。武德元年,诏赠司空、总管荆郢硖夔复沔岳沅澧鄂十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封杞国公。
- 《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毅第二女即大唐太穆皇后。武德元年,诏赠毅司空、使持节、总管荆郢等十州诸军事、荆州刺史、杞国公。
- 《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毅性温和,每以谨慎自守,又尚周文帝第五女襄阳公主,特为朝廷所委信,虽任兼出内,未尝有矜惰之容,时人以此称焉。子贤嗣。
- 《资治通鉴·卷一七一》:阿史那后无宠于周主,神武公窦毅尚襄阳公主,生女尚幼,密言于帝曰:“今齐、陈鼎峙,突厥方强,愿舅抑情慰抚,以生民为念!”帝深纳之。
- 《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高祖太穆皇后窦氏,京兆始平人,隋定州总管、神武公毅之女也。后母,周武帝姊襄阳长公主。后生而发垂过颈,三岁与身齐。周武帝特爱重之,养于宫中。时武帝纳突厥女为后,无宠,后尚幼,窃言于帝曰:“四边未静,突厥尚强,愿舅抑情抚慰,以苍生为念。但须突厥之助,则江南、关东不能为患矣。”武帝深纳之。毅闻之,谓长公主曰:“此女才貌如此,不可妄以许人,当为求贤夫。”乃于门屏画二孔雀,诸公子有求婚者,辄与两箭射之,潜约中目者许之。前后数十辈莫能中,高祖后至,两发各中一目。毅大悦,遂归于我帝。及周武帝崩,后追思如丧所生。隋文帝受禅,后闻而流涕,自投于床曰:“恨我不为男,以救舅氏之难。”毅与长公主遽掩口曰:“汝勿妄言,灭吾族矣!”
- 《新唐书·卷七十六·列传第一》:后生,发垂过颈,三岁与身等。读女诫、列女等传,一过辄不忘。武帝爱之,养宫中,异它甥。时突厥女为后,无宠,后密谏曰:“吾国未靖,虏且彊,愿抑情抚接,以取合从,则江南、关东不吾梗。”武帝嘉纳。及崩,哀毁同所生。闻隋高祖受禅,自投床下,曰:“恨我非男子,不能救舅家祸。”毅遽掩其口,曰:“毋妄言,赤吾族!”常谓主曰:“此女有奇相,且识不凡,何可妄与人?”因画二孔雀屏间,请昏者使射二矢,阴约中目则许之。射者阅数十,皆不合。高祖最后射,中各一目,遂归于帝。
- 《资治通鉴·卷一七五》:上柱国窦毅之女,闻隋受禅,自投堂下,抚膺太息曰:“恨我不为男子,救舅氏之患!”毅及襄阳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灭吾族!”毅由是奇之。及长,以适唐公李渊。渊,昞之子也。
- 《辩正论》:隋大司马上柱国神武肃公窦毅(造云华寺) 幼称令誉。长号通人。家有赐书。门标卫戟。供奉四帝终始一心。义重龙文。财轻蝉翼。折狱动哀矜之念。临下尽宽和之仁。而护持三宝体达五家。造寺建斋以为常业。
- 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 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2年11月第2版: 98 [2019-03-18]. ISBN 978-7-224-10398-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1).
- 《长安志·卷苐八》:南门之西,杞国公窦毅宅。(毅即太穆皇后之父。宅西有皇后归宁院,后施净域寺。宅南有杞公庙。)
- 《酉阳杂俎·续集卷六》:宣阳坊静域寺,本太穆皇后宅。寺僧云:“三阶院门外,是神尧皇帝射孔雀处。
- 《唐诗纪事·卷五十七》:宣阳坊静域寺,本太穆皇后宅。寺僧云:三阶院门外是神尧皇帝射孔雀处。
- 《长安志·卷苐九》:南门之西灵花寺 【本隋大司马窦毅宅开皇六年舍宅为寺酉阳杂俎曰本曰大慈大历初僧俨讲经天雨花至地咫尺而灭夜有光烛室敕改为灵花寺俨即康藏之师也】
- 王其祎 , 傅清音, , 《碑林集刊》 (第00期), 2020年, (第00期): 110–114
- 赵君平,赵文成编. .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12: 213. ISBN 978-7-5013-4465-9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