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遺言案
總理遺言案,是1976年中國大陸的工人李君旭伪造“周恩来总理遗言”引发的社會事件。當年中共中央認定該「遺言」是假文件,是一個政治陰謀,“反革命谣言”。公安部负责查办案件,将伪造遗言的李君旭及其他六人从杭州押送北京关押。此案,共计12人被关押、审查,8人被软禁。同年四人帮倒台后,陆续释放被关押者。除主要涉案人员外,据称全国牵连、投牢、审查者达七千多人[1]。
伪造遗言和传播
在1976年1月8日,国务院总理周恩來逝世之後,由华国锋出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兼代总理,四人幫成员仍在位。此时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十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病重,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周恩來告別會上致詞之後,则无法工作。
当年2月,杭州市汽輪機廠一位工人李君旭伪造一份“总理遗言”。該「總理遺言」分兩封信,一封給毛泽东及中共中央;另一封给周恩來的妻子鄧穎超。
主席、中央及政治局同志:我动一次手术以后,病情虽有短期的稳定,自下半年开始,癌症已广泛扩散,虽然还好,但离开见马克思的日子却实不太远了,我想有必要向主席及中央汇报一下近来一些想法:
患病期间,主席对我亲切关怀,使我十分激动,主席年纪大了,要注意身体,有主席为我们的国家和党掌握,是全国人民的莫大幸福,也是我莫大的欣慰。这些日子以来,主席在遵义会议期间和我谈话的情景总是历历在目……百感交集。不能再为主席分担工作,我十分难过,为了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前途,主席要多保重。
洪文同志几年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解决问题上,提高都很快,对此我极为高兴,我们党后继有人,洪文同志今后要多抓全面性的问题,处理还要果断,为党多做工作。
朱德同志和叶剑英同志年纪已高,要锻炼身体,当好主席的参谋,具体分工可以摆脱些,但你们所处的地位,仍然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是一辈人,要以高昂的战斗姿态,保持革命的晚节。
小平同志一年来,几方面工作都很好,特别是贯彻主席的三项指示,搞得比较坚决,这充分证明主席的决定是正确的,要保持那么一股劲,要多请示主席,多关心同志,多承担责任,提口号要注意,要考虑到长远的影响,今后小平同志的压力将更大,只要路线正确,什么困难都会克服。
春桥同志能力强,国务院的工作,小平、春桥要多商量。
同志们,长期的病假使我有可能回顾自己所走的道路,在这曲折的道路上,我们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在我们前头倒下去的先烈,我们是幸存者。
1926年我和恽代英同志分别时,他说:"当中国人民都过上幸福的生活时,我们活着的人,一定要到死去的同志墓前告诉他没有白死,死者会听到自己同志的声音的。"第二年他就牺牲了,多少年来,我总是想着用什么向他们汇报呢?……在这弥留之际,回顾先烈的遗言,对照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为自己未能多做一点工作而感到内疚。
但是展望文化大革命后,我国人民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前进的宏伟前程,展望在二十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壮丽前景,我充满了必胜的信心。死,对共产党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我已把生命交给了人民的事业,而人民的事业是永存的。唯遗憾的是我不能和同志们一起前进,加强工作,补回失去的时间,为人民服务了。
同志们一定要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切之上,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关于我的事,我向中央要求:
1. 我的病情发展概要,告诉全国人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测。
2. 追悼会主席不要参加,会力求简单,请洪文同志主持,请小平同志读悼词。
3. 骨灰不必保留,撒掉。
永别了,同志们。
周恩来 1975.12.19
小超同志:你我都是共产党员,一起战斗五十多年了,我相信你一定受得起,要向蔡大姐学习,要教育好孩子们,当好普通一兵。
战友 周恩来 1975.12.28
該「總理遺言」二月中旬即在杭州迅速传播。很多人都相信是真本,私下抄錄,三月底四月初流傳至全國,国外及香港的广播电台亦播发了此份“总理遗言”。其内容符合周恩来的口吻,有支持邓小平的内容。[2]
案件经过
调查、抓捕
1976年4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电话通知,通知说“所谓总理遗言完全是反革命谣言,必须辟谣,并追查谣言制造者”。4月4日[3],公安部根据中央精神,向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局发出1976(12)号文件《关于认真追查所谓总理遗言的反革命谣言的通知》。张春桥指示:「儿子背后有老子,司机背后有首长,一定要把隐藏在幕后的策划者揪出来!」[1]时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的施义之主要负责追查[3]。全国范围内的追查、搜捕后,公安部门将案发地锁定杭州。杭州当局立即成立查处“总理遗言”案领导小组和专案组。杭州市公安局在4月查出源头在杭州市汽轮机厂[1]。
5月5日,中共中央[4]发出紧急电话通知[3]。伪造者李君旭(蛐蛐儿)在5月5日被抓捕。5月9日,袁中伟(瓜子)在上海姨妈家被捕,关押于杭州小车桥监狱。当时公安部门认为李君旭、袁中伟为主谋,“瓜子的脑袋,蛐蛐儿的笔”[1]。
此外,有十人被捕。分别是李君旭的朋友阿斗、大耳朵(吕建树)、晨光(团省委书记的儿子);毛宁(中学体育老师);李君旭的父亲(杭州浙江省第一医院院长);李君旭前女友的父亲王某(省委组织部处长);阿斗父亲(浙江省某厅局领导[4]、走资派[1]);阿斗母亲许某(浙江大学教授[1]、处长[4]);瓜子的父亲袁啸吟及姐姐袁晓燕[1]。
另外,袁中伟的妹妹袁敏和母亲董静芝、阿斗的妹妹小利、弟弟小亮;李君旭母亲,李君旭前女友,晨光的姐姐;毛宁的妻子被软禁家中。涉案人员中,唯一父母都是工人的为吕建树[1]。
押送北京、后续审查
5月27日,依照公安部指示,浙江省公安厅将十二名被捕者中的核心案犯七人押送北京关押审查。29日,李君旭、袁中伟、李君旭父亲、袁晓燕、袁啸吟、阿斗、阿斗父亲七人押送致北京,关押于中央路中央政法干校[lower-alpha 1]专门设置的临时特殊监狱。另外五人,押往临安天目山留椿屋。此案被定性为“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现行反革命”。或称[lower-alpha 2]当时已对案犯判判处死刑[lower-alpha 3]。袁敏、董静芝户口已在本人不知情情况迁至富阳农村[1]。有分析指[3],对12名案犯进行一系列审询后,仅追查至个别省级干部。由于无法追查级别更高的干部,公安部对全国范围内的后续追查进行了冷处理。
释放主犯、结论
1976年10月以后,因华国锋等人粉碎四人帮,案件性质转变,涉案人员被分批释放。11月,关押于天目山留椿屋的吕建树等5人第一批释放。1977年1月,关押于北京的袁啸吟、袁晓燕、阿斗、阿斗父亲、李君旭父亲无罪释放。由浙江省公安厅接回杭州。11月3日,公安部宣布有条件释放李君旭、袁中伟。在11月4日和12月7日,公安部分别下达对李君旭的审查结论和复查结论。11月4日,李君旭签字同意审查结论。
李君旭,男,一九五三年生,浙江缙云县人,共青团员,杭州汽轮机厂学徒工。因伪造“总理遗言”,于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护审查。经审查,李君旭伪造“总理遗言”,流传全国,政治影响极坏,并有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言论,问题性质是严重的。鉴于李君旭有反“四人帮”的一面,他的问题又是在“四人帮”搞乱浙江的复杂情况下发生的,保护审查后,能主动交代问题,并有所认识。属于严重政治错误。解除保护审查,回原单位工作,工资照发。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
李君旭同志在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因制造所谓“总理遗言”受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护审查。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解除保护审查,回原单位工作。经复查,李君旭是积极反对“四人帮”的,制造所谓“总理遗言”,係出于悼念周总理,但其做法是错误的,现按中央精神,决定撤销本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的审查结论。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七日
袁中伟:男,23岁,浙江上虞人,因有伪造总理遗言的嫌疑,于1976年5月9日拘留审查,后送北京进行保护性审查。经查,袁中伟同志和制造总理遗言无关,但是在“四人帮”搞乱浙江的很复杂的情况下,也说了一些损害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属于严重的政治错误。现解除审查,回原单位工作,工资照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77年11月4日
袁中伟虽最终在公安部的审查结论上同意签字,但写道:“这个结论我本人不同意,我保留向华主席、党中央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袁中伟。1977.11.4”[1]。李君旭和袁中伟出狱时,两人的身体健康都因牢狱之灾受到了严重损害[4]。
备注
参考文献
引用
参见
- 你办事,我放心
- 怀仁堂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