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简称党中央或中央,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产生的中国共产党最高权力机关[1]。
格言或口号 | |
第二十届 (2022年10月23日至今) 组成人员 | |
总书记 | 习近平 |
中央政治局常委(7) | 习近平、 李 强、 赵乐际、 王沪宁、 蔡 奇、 丁薛祥、 李 希 |
中央政治局委员(24,按姓氏笔画为序) | 丁薛祥、 习近平、 马兴瑞、 王 毅、 王沪宁、 尹 力、 石泰峰、 刘国中、 李 希、 李 强、 李干杰、 李书磊、 李鸿忠、 何卫东、 何立峰、 张又侠、 张国清、 陈文清、 陈吉宁、 陈敏尔、 赵乐际、 袁家军、 黄坤明、 蔡 奇 |
中央书记处书记(7) | 蔡 奇、 石泰峰、 李干杰、 李书磊、 陈文清、 刘金国、 王小洪 |
中央委员 | 丁学东等205人 |
中央候补委员 | 丁向群等171人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
行政级别 | 正国级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本级纪检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常设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 |
联络方式 |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12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一号 |
邮政编码 | 100050 |
电话号码 | +86 (0)10 63035987 |
對外官網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机构沿革 | |
1921—1922 | 中国共产党中央局 |
1922—1927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1927—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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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章程 - 组织 - 领导 |
十九大 → 二十大 → 二十一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执政党 |
国家机构 |
制度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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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的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共有委員205人。中央委員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主要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机关主要负责人;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中央军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正战区级主要领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及政府首长(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等。另外,部分重要央企负责人、副战区级将领亦可提名为中央委员会正式成员[1][2]。
中央委員都有權提名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成員。另外尚有候補委員171人,中央候补委员也可参与中央委員會,但只有發言權而無表決權。當中央委員因故出缺時,候補委員可以依得票數的高低來遞補中央委員。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自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起设置,取代此前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2020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頒布[3]。
职权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4]:
- 召集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讨论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章修正案,并决定提请全国代表大会审查和审议。必要时决定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全国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
- 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增选、增补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增补中央书记处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 听取和讨论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
- 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 讨论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推荐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推荐人选。
- 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或者追认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
- 讨论和决定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中其他重大问题和事项。
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除中共中央办公厅外,中共中央设置中央职能部门6个,中央办事机构10个,中央派出机关4个,中央直属事业单位9个[5]。
除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外,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如無特別註明,均為正部級單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工作机关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中央组织部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中共中央办事机构
(中央政策研究室加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接受中央组织部统一领导。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6]。)
中共中央派出机关
(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与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6],不另行计入中共中央机构总数。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共中央澳门工作委员会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序列[7]。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序列[7]。)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校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 《人民日报》社
- 《求是》杂志社(副部級)
- 《光明日报》社(副部級)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部級)
-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副部級)
-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部級)
-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属机构
- 中央档案馆(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 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部級),由中央辦公廳管理
规章制度
任期
中央委員會每屆委员任期五年。中国共产党全國代表大會如果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黨的全國大會前後期間內,是黨的最高機關,在政治上、組織上指導黨的一切工作。各中央委員不得在中央委員會以外對任何人發表與中央委員會決定違反的意見,亦不得有任何相違反的行動。[8]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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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10月22日通过) |
民主集中制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后,一开始就把列宁的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9][10]。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组织构成的一个严密的统一整体,党的基层组织是这个组织体系的基础。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多数是中央批转,让下面传达贯彻。全党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 [11][12]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13][14][15][16]。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全委會決議執行和廉潔從政等情況,全委會採取討論、評議等形式,對常委會工作進行評價[17]。
历任主要负责人
- 中国共产党中央局书记
- 陈独秀(1921年7月23日-1922年7月23日)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 陈独秀(1922年7月23日-1925年1月11日)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陈独秀(1925年1月11日-1927年8月7日)
- 瞿秋白(1927年8月7日-1928年6月,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
- 向忠发(1928年7月19日-1931年6月22日)
- 博古(1931年9月15日-1935年1月15日)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主席
- 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1945年6月11日)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参考文献
- Mackerras, Colin; McMillen, Donald H.; Watson, Andrew. . Routledge. 2003-12-16 [2020-06-24]. ISBN 978-1-134-53176-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9) (英语).
- Liu, Guoli. . ABC-CLIO. 2011-07-22 [2020-06-24]. ISBN 978-0-313-357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9) (英语).
- . 新华社.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0).
- . 观察者网 (北京). 新华社.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9) (中文(简体)).
- 中央编办. . 中国机构编制网. [2019-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3).
- 新华社北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3-03-16].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021-12-31 [2022-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2).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5).
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得到全体党员的普遍信任,成为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只有这样,党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0-01-21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03).
- 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 . 光明日报. 2012-10-22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人民网.
- .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2020-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 . 新華網. [2020-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