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是指用户可以使用法定姓名(真实姓名)在博客、网站或电子布告栏上注册账户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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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法定姓名。也可以使用公开的化名,但合法当局可以在刑事调查中使用此人的身份。
最早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为南韩,如今網絡實名制在保障的言論空間方面產生了很大的爭議。结果,韩国在网络实名制实施不久之后,2012年8月23日,韩国宪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决,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之后,韩国废除了网络实名制。
韩国政府对网络的实名制
2006年,韩国政府着手制定《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修正案时,已决定扩大涉及网站的范围。2007年7月,韩国正式推行网络实名制,具体采用“后台实名”原则:用户在注册登录时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而在前台发布消息时,可以使用化名。 2011年3月,韩国放送通信委员将Twitter、Facebook等社交网站排除于实名制对象以外,理由是社交网站属私人领域,不适用实名制。7月,韩国门户网站Nate以及社交网站“赛我网”遭黑客攻击,造成约3500万名用户的个人信息外泄。11月,韩国游戏运营商Nexon公司服务器被入侵,约1300万名用户的个人信息外泄[1]。
2012年8月23日,韩国宪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决,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将根据判决修改相关法律,并将废除网络实名制[2]。
中国政府对网络的实名制
201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用户手机入网、办理上网业务、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等情形需要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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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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