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賈瓦憲法

羅賈瓦憲法》,正式名称是《社会契约宪章》,是罗贾瓦的最高法律。2014年1月9日,羅賈瓦(西庫德斯坦)宣布自治,成立羅賈瓦-北敘利亞民主聯邦(后更名为北敘利亞民主聯邦、北部和东部叙利亚自治行政区)。[1]

這部憲法最著名的是其明確肯定少數民族的權利、性別平等,以及實行被稱為民主邦聯主義直接民主

內容

序言

吾等,阿夫林、賈茲拉和科巴尼民主自治區的人民,由庫德人、阿拉伯人、亞述人、亞蘭人、土庫曼人、亞美尼亞人和車臣人所組成的邦聯,自由莊嚴地聲明,建立本憲章。

為了追求自由、正義、尊嚴、民主,依循平等和環境永續發展的原則,本憲章基於互惠、和平共存與社會各組成間的理解,宣告一個新的社會契約。它保障基本的人權與自由,並再次認定人民有自決的權力。

本憲章中,我們以社會契約為基礎,定立了調和敘利亞豐富多元文化的政治制度和民政組織,從獨裁、內戰和破壞,過渡到一個保有公民生活和社會正義的新民主社會。

概況

羅賈瓦邦聯憲法包括序言、基本原則和權利(第1-44條)、國家組織規定(第45-80, 95-96條),以及一些通則(第81-94條)。

羅賈瓦邦聯憲法分為以下十章:
第一章 總則 (第1-12條)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13-20條)
第三章 人權與自由 (第21-44條)
第四章 立法議會 (第45-53條)
第五章 行政委員會 (第54-62條)
第六章 司法委員會 (第63-75條)
第七章 獨立選舉委員會 (第76條)
第八章 最高憲法法院 (第77-80條)
第九章 通則 (第81-94條)
第十章 行政委員會機構 (第95-96條)

總則

第1條
阿夫林、賈茲拉和科巴尼自治區的憲章,(以下簡稱“憲章”),是自治區人民之間再立的社會契約。序言屬於憲章的一部分。

第2條
a-權柄屬於自治區的人民,是人民所交出。透過人民投票選舉產生的行政委員會和公共機構行使。
b-人民的參與是所有行政委員會和公共機構合法性的唯一來源,其必須建立在自由社會的民主原則之上。

第3條
a-敘利亞共和國是一個自由、主權和民主國家,透過分散化和多元化的議會制度管轄。
b-自治區由阿夫林、賈茲拉和科巴尼三個州組成,為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個州的行政中心:阿夫林州的阿夫林; 賈茲拉州的卡米什利; 科巴尼州的科巴尼。
c-賈茲拉州富有民族和宗教多樣性:庫爾德人阿拉伯人亞述人車臣人亞美尼亞人穆斯林、基督徒和亞茲迪社群,以現有的兄弟情誼和平共存。選舉產生的立法議會代表自治區的全部三個州。

自治區的政治結構
第4條
1-立法議會
2-行政委員會
3-獨立選舉委員會
4-最高憲法法院
5-市/省委員會

第5條
每個州的行政中心:賈茲拉州的卡米什利; 阿夫林州的阿夫林; 科巴尼州的科巴尼。

第6條
所有人和團體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權利和責任也是平等的。

第7條
敘利亞境內任何城市、城鎮和村莊加入本憲章,可以形成各州而加入自治區。

第8條
自治區各州以地方自治原則成立。各州可以自由選擇他們的代表和代表機構,並可以追求他們的權利,只要沒有違反憲章的條文。

第9條
賈茲拉州的官方語言是庫德語阿拉伯語亞述語。所有族群都有教導和學習他們母語的權利。

第10條
自治區不得干涉他國內部事務,並應保障與鄰國的關係,和平地解決任何衝突。

第11條
自治區有權通過代表其本身的國旗、國徽和國歌。這些象徵應在法律中制定。

第12條
自治區是敘利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是未來敘利亞邦聯體制的模範。

参见

參考資料

  1. . Peace in Kurdistan. [13 June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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