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美術委員會
美国美术委员会(英語:)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成立于1910年。該委員會对华盛顿特区内所有建筑的“设计和美学”具有审查(但不是批准)的权力。
美國美術委員會 | |
Commission of Fine Arts | |
機構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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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10年5月17日 |
機構類型 | 政府機構、美國政府獨立機構 |
机构驻地 |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僱員數 | 10 |
年度預算額 | 217.5萬美元 |
机构长官 | 主席:比莉·蔡森 秘書:Thomas Luebke |
机构首长 | 丹尼尔·伯纳姆 |
授權法源 | Fine Arts Commission Act[*] |
網站 | www.cfa.gov |
影像资料 | |
舊喬治城法案賦予CFA審查乔治城历史街区范围内附近大多數外部建築的責任。它還授權終審法院任命一個顧問委員會來協助進行這些審查。老喬治城委員會(OGB)履行了這一職能。[1]《希普斯特德-卢斯法案》授予 CFA 批准(不仅是审查)的权力,对公共和私人建筑的设计和高度进行授权,这些建筑位于或毗邻美国国会大厦、白宫、宾夕法尼亚大道西北延伸到从国会大厦到白宫、拉斐特广场、岩溪公园、国家动物园、岩溪和波托马克公园大道、波托马克公园以及国家广场及其组成公园。 [2]
CFA授權不適用於美國國會大廈、國會圖書館或國會大廈建築師監督的其他財產和地點。
参考文献
- . planning.dc.gov. [2022-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4).
- Gutheim and Lee, p. 208; Kohler, The Commission of Fine Arts: A Brief History, 1910–1995, p.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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