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郡
胡志明市第六郡(越南語:)是越南最大城市胡志明市下辖的一个郡。面积7平方千米,2019年总人口233000人。该郡与第五郡组成堤岸,是越南华人集中区域。
第六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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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 |
第六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 |
第六郡 第六郡在越南的位置 | |
坐标:10°44′38″N 106°38′06″E | |
国家 | 越南 |
直辖市 | 胡志明市 |
行政区划 | 14坊 |
面积 | |
• 总计 | 7 平方公里(3 平方英里) |
人口(2019年) | |
• 總計 | 233,000人 |
• 密度 | 33,286人/平方公里(86,210人/平方英里) |
时区 | 越南标准时间(UTC+7) |
網站 | 胡志明市第六郡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
历史
1976年5月20日,西贡-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员会重新划分第六郡下辖各坊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20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统一,西贡-嘉定市更名为胡志明市[1]。第六郡随之划归胡志明市管辖。
1979年2月17日,第三坊并入第一坊、第四坊和第六坊,第十一坊并入第五坊、第十坊和第十二坊,第十五坊并入第十四坊、第十六坊和第十七坊[2]。
1987年2月14日,撤销原17坊,原第十六坊部分区域、原第十七坊部分区域和原第十四坊合并为第一坊,原第六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一坊部分区域合并为第二坊,原第十六坊部分区域和原第十九坊部分区域合并为第三坊,原第十七坊剩余区域更名为第四坊,原第一坊部分区域和原第四坊合并为第五坊,原第六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二坊合并为第六坊,原第十九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二十坊合并为第七坊,原第二十坊部分区域和原第十八坊合并为第八坊,原第十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九坊合并为第九坊,原第十三坊更名为第十坊,原第十二坊部分区域和第五坊合并为第十一坊,原第十坊部分区域和原第十二坊剩余区域合并为第十二坊,原第七坊更名为第十三坊,原第十八坊更名为第十四坊[3]。
行政区划
第六郡下辖14坊,郡人民委员会位于第一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二坊(Phường 2)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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