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夢泰

胡夢泰—1646年),友蠡江西廣信府鉛山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舉人[2]崇禎十年(1637年)中進士,授浙江奉化縣知縣,縣人戴澳出任順天府丞,其子依仗父勢不納賦稅,他依法拘捕;戴澳藉其他事情彈劾他,沈迅揭發戴澳陰謀令其入獄,於是他名聲大振。崇禎十六年(1643年)夏天,吏部推舉十名廉能官吏,當中包括他;崇禎帝考慮畿輔殘破,調任他到唐縣[1]

北京失陷後,胡夢泰南歸家鄉,黃道周出師時,他請求對方出師湖東,得隆武朝廷擢任兵科都給事中,奉使回歸協助守衛廣信,並傾盡家產招募士兵,計劃收復南直隸浙江,與詹兆恒周定礽守衛鉛山。他一登船分水關已經失守,知道事情不可為後進入延平隆武二年(1646年)冬天,與妻子李氏服藥自殺;兒子胡龍存則跟隨他的朋友諸國昌逃走,不知所終[3]

參考文獻

  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胡夢泰,字友蠡,鉛山人。崇禎十年進士。授奉化知縣。邑人戴澳官順天府丞,其子怙勢不納賦,夢泰捕治如法。澳借他事陰劾之,沈迅發其隱,澳下獄,夢泰聲益起。十六年夏,吏部舉天下廉能吏十人,夢泰與焉。上念畿輔殘破,欲得治行已效者治之,夢泰因調唐縣。
  2. 乾隆《廣信府志·卷十二·選舉下》:……天啟丁卯鄉試……胡夢泰 見進士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京師陷,南歸。黃道周出師,夢泰拜疏請出湖東,擢兵科都給事中,奉使歸。協守廣信,傾家募士。規恢直、浙,與詹兆恒、周定礽守鉛山。甫登舟而分水關已失,知不可為,乃入延平。隆武二年冬,與妻李仰藥死。子龍存,與父友諸國昌行遁。不知所終。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一
  • 乾隆《廣信府志》·卷十二·選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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