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簡稱花崗國中,位於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四十號。於2017年新建籃、排球場數座。設有音樂藝才班(國樂班以及音樂班)、中學補校(輔導報考學力鑑定)。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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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970 花蓮縣花蓮市公園路40號 |
970 | |
其它名称 | Hwa-Gang Junior High School |
类型 | 國民中學 |
创办日期 | 日治明治43年(1910年) |
学区 | 臺灣花蓮縣 |
学校编号 | 03-8323-924 |
教育部學校代碼 | 154505 |
校長 | 李恩銘 |
年级 | 7–9 |
学生人数 | 約1360人 |
校訓 | 精誠團結 五育均良 |
電話號碼 | +886-3-832-3924 |
学校网址 | www.hgjh.hlc.edu.tw/ |
簡史
- 台灣日治時期,最初成立「花蓮郡花蓮港尋常高等小學校」,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花蓮港廳花蓮港高等尋常小學校校長是吉田芳太郎,後改制為「花蓮港市朝日國民學校」。[1]
- 1945年,設立「花蓮市花岡山成功中學」,任命花蓮市聞人梁阿標為校長。[2]
- 1947年10月27日,花蓮縣政府撥借用地給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創辦「台灣省立花蓮師範學校」(現國立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 1948年2月28日,因二二八事件,學校停辦。
- 1960年,台灣省立花蓮師範學校遷校至七星潭旁美崙校地現址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利用該校用地辦理師資訓練班。
- 1967年,變更現址為實施九年國教之用地。
- 1968年8月1日,正式成立「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迄今。
- 2007年,花崗國中改建校舍,意外出土新石器文物。
- 2009年,改建校舍工程開始動工。
- 2014年,舊校舍拆除。
- 2015年,新校舍落成。
歷任校長
日治時期(花蓮港尋常高等小學校、朝日國民學校)
任別 | 姓名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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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田芳太郎 | 1910年-? |
中華民國時期(花岡山成功中學)
任別 | 姓名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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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阿標 | 1945年-1948年2月28日 |
中華民國時期(花崗國民中學)
任別 | 姓名 | 任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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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處 | 楊守全 | 1967年8月1日-1968年7月31日 | |
1 | 莊金法 | 1968年8月1日-1979年8月1日 | 首任花崗國中校長。 |
2 | 李慕懷 | 1980年3月1日-1984年8月1日 | |
3 | 張瑞機 | 1984年9月1日-1986年2月1日 | |
4 | 劉國光 | 1986年3月1日-1993年3月6日 | |
5 | 潘松根 | 1993年3月6日-1999年2月1日 | |
6 | 方冬平 | 1999年2月20日-2003年1月30日 | |
7 | 張居聰 | 2003年3月5日-2007年1月31日 | |
代理 | 林東興 | 2007年2月1日-2007年7月31日 | 首任代理校長 |
8 | 徐添枝 | 2007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 | |
9 | 溫智雄 | 2009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
10 | 林東興 | 2012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首位再任的校長。 |
11 | 李恩銘 | 2016年8月1日- | 現任校長。 |
爭議事件
砍樹爭議
2015年,該校林姓教師在網路上爆料,稱學校準備砍掉舊校舍周圍的100多棵老樹以興建新球場。[3] 校方出面澄清,稱原本只打算砍掉評估移植後存活率不高的9棵老樹。[4] 在老樹遷移問題上,校方還與樹黨爭執了許久,最後合法動工。
消失的營養午餐青菜
2015年9月9日,該校一名國三教師發現營養午餐的菜非常少,將當天飯菜的照片PO上網路[5][6]。副縣長注意到此事,次日帶領縣府秘書長及政風人員到校進行突擊檢查。校長稱菜少的原因是兩位搭伙的女老師先取走了一部分的菜[7],次日學校發表聲明認爲爆料的老師發言不當,質疑照片造假,要召開考績會懲處老師[8]。
還原照片當天,上午為九年級複習考,下課時間為11時35分,學生如果提早交卷,可自行取菜用餐;全校共196個餐桶,只有1個餐桶有爭議;事發樓層未安裝監視器,根據其他樓層的監視器的畫面,可以確定餐桶於拍照前12分鐘送達該班級,因此認定該導師言行有損校譽,記一小過[9][10]。校方“可提早交卷”的說法在校內的臨時導師會議上遭到質疑[11]。
全國教師總工會不認同校方做法,要求撤銷小過處分[12]。 花蓮縣政府發新聞稿稱媒體報導不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13]。一名進行了相關報道的蘋果日報記者,在政府聲明面前沒有得到花蓮縣記者協會的支持,因此宣布退出該協會,協會理事長也為此請辭。[14] 營養午餐廠商的律師就事件發出存證信函。學生出面作證,證明老師所拍的絕非剩菜。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採信老師及學生的說法,決定給予法律上的協助[15]。
參考資料
- 簡美換. . 人間福報.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中文(臺灣)).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2023-07-08 [2022-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中文(臺灣)).
- 溫嘉楷. . 公共電視. 2015-03-23 [2015-09-21].
- 花孟璟. . 自由時報. 2015-03-21 [2015-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 . -東森新聞HD. 2015-09-13 [2015-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2).
- . 蘋果日報. 2015-09-13 [2015-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17).
- . 壹週刊. 2015-09-14 [2015-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蘋果日報. 2015-09-14 [2015-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24).
- . 蘋果日報. 2015-09-17 [2015-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22).
- . 蘋果日報. 2015-09-17 [2015-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9).
- . 花蓮教師(工)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花蓮縣教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2015-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 . 自由時報. 2015-09-18 [2015-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 花孟璟. . 自由時報. 2015-09-14 [2015-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 . 花蓮GO新聞. [2015-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4).
- 李光濱. . 蘋果日報. [2015-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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