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令翼

莊令翼1666年3月8日—1750年7月5日),原名莊漢圖雲藻庭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寄籍揚州府江都縣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原為例貢生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科順天鄉試舉人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殿試位列第三甲第十五名同進士出身。授知縣

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選授江西袁州府宜春縣知縣。

五十九年(1720年),以宜春知縣充任庚子科江西鄉試同考官

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敕封文林郎

雍正四年(1726年),充任丙午科江西鄉試同考官。

在宜春知縣任上,愛百姓如子,司法寛仁,處理政務有條理;喜好獎掖讀書士子,曾經捐俸買田二十餘畝作為宜陽書院膏火,考核生徒如同督課弟子一般;士民都愛戴之,設置木主於五賢祠來祭祀。[1][2]宜春縣舊有許多拖欠的賦稅,前任知縣多以鞭責逼徵,莊令翼認為欠稅主因在少數奸民,於是整治豪強、痛懲包攬詞訟者,緩徵百姓新糧、先上繳舊賦,廢除陋規,民力逐漸紓緩,每年度仍達成上繳規定賦額;雍正帝命大臣考察江西錢糧,僅宜春縣無逋賦,得到召見機會。[3]

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八日,由吏部引見於養心殿,補授福建建寧府知府[4]同年調任延平府知府。[5]

歷署江西袁州府知府、福建福州府知府。

七年(1729年),升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延建邵道[6]

十二年,擢福建按察使[7]

十三年(1722年)九月初三日,誥封通議大夫。致仕歸鄉。

乾隆十五年(1750年)六月初二日卒,年八十五歲。

家族

莊令翼屬毗陵莊氏第十二世。[8]

  • 祖父:莊寶(1609年-1654年),恩貢生,曾仕於南明魯王,棄職歸隱,被逮捕處死於江寧,入祀忠義祠。[9]
  • 祖母:吳氏,莊寶繼室,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湖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吳玄孫女、監生吳我思之女。[10]
  • 父:莊維嵩(1642年-1728年)[11],康熙五十二年敕封儒林郎、雍正十三年誥贈通議大夫。
  • 母:張氏,康熙五十二年敕贈太安人、雍正十三年誥贈太淑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江西按察使張師繹之孫女。
  • 令翼排行第二,另有一兄二姊妹:
    • 莊令輿(1662年-1740年),康熙四十五年進士,官至翰林院編修。娶崇禎十六年進士戶部主事蔡元宸孫女、蔡雲升之女。
    • 姊妹一,適康熙三十五年經魁宜興吳崇。
    • 姊妹二,適雍正元年進士松江府教授蔣汾功

妻妾

  • 正室:胡氏,康熙六十一年敕贈孺人、雍正十三年誥贈淑人,順治十二年進士貴州安順府知府胡宗虞之孫女。
  • 側室:王氏。

子女

有三子三女。

  • 長子:莊棨徵(1695年-1755年),雍正七年舉人,官廣東東安縣知縣。娶蔣氏,康熙五十四年進士禮部員外郎蔣芳洲之女。
  • 次子:莊檍齡(1700年-1771年),監生,官雲南恩安縣知縣。娶江都史氏,康熙四十五年進士吏部員外郎史慶義之女。
  • 三子:莊模正(1713年-1776年),監生。娶雍正元年進士鄒光濤之姊妹。

参考资料

  1. 民國《宜春縣志》卷十五·葉七三。
  2. 光緒《江西通志》卷一百二十九·葉四二
  3. 乾隆《武進縣志》卷九·葉六十九。
  4.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知府·葉八十一。
  5.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知府·葉六十九。
  6.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總部·葉十三。
  7.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七·國朝職官·總部·葉十一。
  8.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七·頁三七五。
  9.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二十四·人物·忠節·葉二十八
  10. 《毗陵莊氏族譜》誤作萬曆二十九年進士大理寺少卿吳亮孫女,據《北渠吳氏族譜》改正。《北渠吳氏族譜》卷二·世表·葉二十八。
  11. 字仿鶴,與查慎行友好,查有詩〈題雙松晚翠樓圖爲毘陵莊仿鶴封君八十雙壽〉,載《敬業堂詩續集》卷二。
  • 乾隆《武進縣志》卷九·人物·葉六十九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二十二·人物·宦績·葉十六
官衔
前任:
李汝霖
建宁府知府
雍正五年
(1727年)
繼任:
姜朝俊
前任:
張兆鳳
延平府知府
雍正五年-七年
(1727-1729年)
繼任:
楊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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