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玘
董玘(1483年—1546年),原名董元,字文玉,号中峰,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乙丑榜眼,官至吏部左侍郎。
董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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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
原名 | 董元 | |
字號 | 字文玉,號中峯 | |
諡號 | 文簡 |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1483年)八月十七日 浙江會稽縣 | |
逝世 |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浙江會稽縣 | |
配偶 | 娶潘氏 | |
親屬 | (父)董復 (婿)陳束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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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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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董玘自幼聪颖异常,有神童之誉。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董玘年仅23岁连中会元(会试第一名)、榜眼(殿试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進士[1][2]。
正德年间,宦官刘瑾把持朝政,排斥异己,董玘被贬成安县知县,升刑部主事,改吏部。刘瑾伏诛后,董玘复旧职,擢侍读,充经筵讲官,升侍讲学士。嘉靖六年(1527年)十一月,升吏部左侍郎。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董玘父亲去世,董玘未能及时上报朝廷,丁忧守制,被御史胡明善揭发,世宗诏命其以原官致仕回乡。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董玘在家乡病卒。[3]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7621:董玘 ,字文玉,號中峯,會稽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嘉靖初修武宗實錄,玘以焦芳所修武宗實錄,變亂是非,多不可信,請一並發出,重為校勘。疏上,士論翕然。其諸經筵陳奏,據經議禮,亦多類此,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以憂歸。為胡明善、汪鋐論劾,遂不復出,年六十四卒,諡文簡。有《中峯文選》傳世。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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