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
萝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曾经存在的市辖区,在2005年5月設立,于2014年2月撤销,其区域合并入新的黄埔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千米。其前身為1984年成立的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萝岗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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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
萝岗区的地理位置 | |
坐标:23°03′52″N 113°31′13″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設立 | 2005年 |
政府駐地 | 萝岗街道 |
下级行政区 | |
面积 | |
• 总计 | 392.56 平方公里(151.57 平方英里) |
人口(2014) | |
• 總計 | 40.58万[1]人 |
• 户籍人口 | 21.58万[1]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郵政編碼 | 510730 |
電話區號 | 020 |
(2007) | ¥807.80亿[2] |
• 人均 | ¥38万[2] |
網站 | www |
得名由来
“萝岗”之名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一说是因为此处山上生长一种叫“萝”的蔓生植物,亦叫“薛萝”,此山叫“薜萝岗”,后人简称为“萝岗”[3]。
沿革
萝岗区成立前,其地归属增城市、白云区、黄埔区、天河区等管辖。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市在广州开发区的基础上成立萝岗区。白云区萝岗街道、钟落潭镇2个居委会和14个村、黄埔区夏港街道、荔联街道2个自然村、天河区新塘街道玉树村、增城市中新镇镇龙居委会和14个村、新塘镇4个村划归萝岗区管辖,萝岗区政府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萝岗区与广州开发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原在黄埔区内的广州开发区西区和东区划归萝岗区管辖。[4]9月28日,萝岗区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2006年3月,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批准萝岗区设立九龙镇和永和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萝岗目前共辖1个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5]2009年8月,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领导机关和主要职能部门办公地点搬迁至香雪三路1号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6]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萝岗区,原黄埔区与萝岗区行政区域合并成立新的黄埔区。2015年8月底,萝岗区正式停止运作。广州开发区机构和职能从原萝岗区独立单独设置,與黃埔區合署辦公。[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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