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紹宗

裴绍宗1474年—1524年),字伯修陝西渭南人。明朝官員。

裴绍宗

大明刑科右给事中
籍貫 陕西西安府華州渭南縣
字號 字伯修
出生 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二十二日
逝世 嘉靖三年(1524年)
配偶 娶薛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裴绍宗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六十九名,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观政,正德十三年(1518年)聯捷海門縣知縣,三年期间有政聲,建通济桥,與赵邦秩並稱“裴赵”。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升刑科右给事中。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朱厚熜通知禮部,十六日為父母上冊文、祭告天地、宗廟、社稷,群臣嘩然。十五日,與毛玉張曰韜楊淮等二百二十九人相率伏哭左顺门,被杖打致死[1]

家族

曾祖裴珩,教授,贈監察御史。祖父裴斐,按察司佥事。父裴寧。母盧氏。慈侍下。弟绍芳、绍祖。

參考書目

  1.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裴紹宗,字伯修,渭南人。正德十二年進士。除海門知縣。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事,權幸憚之,供億大省。世宗即位,召入為兵科給事中。即疏請法祖定,言:「太祖貽謀盡善。如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床,碎水晶漏,造觀心亭,揭《大學衍義》之類,陛下所當釋思祖述。而二三大臣尤宜朝夕納誨,以輔養聖德。陛下日禦便殿,親儒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於險佞,則君志素定,治功可成。」帝嘉納之。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諫。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宴。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宴享。往以國戚廢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以災傷複免。」修撰唐皋亦言之。竟得如禮。明年,以伏闕受杖卒。贈官如毛玉。”
  • 《明嘉靖海门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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