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敏蘭

許敏蘭(1923年安徽省桐城縣人,鹽阜師範學校畢業,蘇區華中分局黨校畢業,194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黨區委、縣書記、蘇北漣東縣中心區委書記。洪幼樵之妻,1946年隨洪幼樵奉華東局調派至台灣協助蔡孝乾成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1]。1950年2月16日遭逮捕,1951年4月27日奉准自新[2]

許敏蘭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23年(99—100歲)
 中華民國安徽省安慶道桐城縣
籍贯安徽桐城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52年-)
其他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1951年4月27日)
配偶洪幼樵
学历
经历

生平

許敏蘭,1923年生,安徽省桐城縣人,鹽阜師範學校、蘇區華中分局黨校畢業,194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從事地下活動,曾任蘇北游擊縱隊政治部服務團、定遠縣婦女自衛軍大隊指導員、鹽城縣委會秘書及機關支部書記、蘇區鹽阜師範學校總支部書記,1942年派往蘇北任漣東青年工作隊隊長、漣東縣一區委會組織科長、漣東縣一區委會書記,1943年當選漣東縣參議員,任漣東縣中心區委書記,1945年任漣東縣區鄉幹部訓練班班主任及總支部書記、漣城市市委書記,隨夫洪幼樵在濱海縣擔任縣委會婦女部部長[1]

1946年中共中央華東局調派幹部林英傑洪幼樵張志忠等三人來臺,許敏蘭亦隨夫來台,林英傑當時是鹽城市委書記與洪幼樵為抗大五分校同期,張志忠嘉義人具作戰經驗,共同協助蔡孝乾成立台灣省工作委會洪幼樵任宣傳部長兼台中地區負責人,陳澤民為副書記及組織部長發展台南、高雄、屏東組織,張志忠任武裝部長領導海山、桃園與新竹[3][4]

蔡孝乾在台北蘆洲地區透過舊台共的關係,認識台灣農民組合的成員,郭琇琮簡吉李媽兜等人加入,再透過李媽兜吸收陳福星加入,1946年陳福星擔任新豐農業學校校長,1946年至1947年前後將林英傑與許敏蘭安排在該校任教。

1949年光明報事件導致省工委組織瓦解[3],1950年初蔡孝乾落網後洪幼樵成為省工委實際領導人,徐懋德、陳仲豪等人陸續撤離,1950年2月洪幼樵與許敏蘭決定逃往香港,透過洪幼樵弟弟洪淑樵的同學陳定中代為辦理申請出境手續,在陳定中家中等候,洪幼樵與許敏蘭在碼頭遭到谷正文誘捕。

落網後蔡孝乾洪幼樵陳澤民都接受當局安排以及吐實,許敏蘭一度因洪幼樵等叛亂案遭判處死刑[5],由於當局預備吸收洪幼樵,參謀總長周至柔呈請總統特赦許敏蘭[6],1951年4月27日奉准改为加入中国国民党

参考资料

  1.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0 [2018-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2. 李韻晨、王鎮宇. . Nownews. 2009-03-08 [2018-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3. 郭乾輝. . 內政部調查局. 1955.
  4. 林正慧. . 台灣: 《臺灣文獻》. 2009-03.
  5. 國防部軍法局. .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1-02-03~1955-02-24 [2018-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6. 國防部. . 國家檔案管理局. 1951-02-13 [2018-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