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時輝

賴時輝(1819年—1884年6月23日),字夢修,號省齋,諱斗靈[3]臺灣嘉義縣嘉義東堡莆姜林崙仔頂(今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1]:134)人[4]清代臺灣商人、中醫醫師、慈善家。其家境貧寒,後因經營中藥行而逐漸致富,戴潮春事件時,辦理聯義局、嘉安局兩局局務,參與嘉義縣城的防守。其與歲貢陳熙年積極興辦社會事業,在地方上有設育嬰堂、創建義倉、鋪設府路、開北香湖、造永安橋、滅火施藥等事蹟[5]

賴時輝
商人、慈善家
國家 大清
夢修
省齋
信仰臺灣民間信仰
出生1819年
(清嘉慶二十四年)
大清福建省臺灣府嘉義縣嘉義東堡莆姜林崙仔頂(今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1]:134
逝世1884年6月23日(1884歲—06—23)(64—65歲)
(清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一日)
 大清福建省臺南府嘉義縣

生平

年少貧苦

賴時輝於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5]生於嘉義東堡八獎溪崙仔頂出城南五里[6]。自幼家貧,三歲時,生母賴江氏專即去世,賴時輝之父賴新喜又娶了賴陳氏有治作為繼母[7]。7年後,鄉里之間有一位名叫林啟宗的「教讀」相當器重賴時輝,希望他跟著自己一起讀書,但賴新喜邊嘆息邊說:「我只希望賴時輝能趕趕牛就好了,我們現在連餬口的時間都沒有,哪還能讀書?」林啟宗回答道:「既然這樣的話,那起碼讓他跟在我身邊教書,總可以了吧?」賴新喜才答應了他的請求[8]。賴時輝讀了幾年書後,已達到「文理清順」的程度。林啟宗相當開心,說道:「你有個孩子,我也有個徒弟了,豈負我哉!」[9]

不料,在道光十二年(1832年)嘉義地區爆發張丙之亂,賴家家產被洗劫一空[2]:34,雖然賴時輝抵達郡城(今台南)參加童試,名邦彥,但遭逢其繼母逝世,因此返回老家[10]。又因家產被焚毀一空[2]:34,因此賴時輝必須照顧年老力衰的父親,還要輟學幫忙父親耕作,過著一貧如洗的生活[11]。傳聞當時賴時輝與弟弟賴贊鳳因沒錢購買空心菜[2]:51,而把鑲在桌子上之銅錢挖出使用[2]:34。然而,又碰到連年歲旱[2]:34,催租人逼迫收租人一定要繳出足夠的田租。賴時輝感嘆父親如此勤勞的耕作,不索取任何的田租,卻反而遭到租戶所羞辱,深感務農並非「立身成業之道」,因此棄農從醫,進入「和安藥店」學習中藥之術[12]

道光十八年(1838年)賴時輝20歲時,賴新喜過世[2]:34。《嘉城賴仁記家譜》紀載,賴新喜曾於逝世5天前告知賴時輝自己即將過世的消息,說道:「我在五天巳刻之後就會與你們訣別,但我們家沒有什麼錢財,將來可能沒辦法辦喪事,希望你向舅舅借一些錢應急。」賴時輝便向自己的舅舅借錢,舅舅捐助他兩串錢、兩疋布,以及一具棺材。賴新喜對賴時輝兄弟嘆道:「我是黃家的佃農,在田地的旁邊,有一塊大石頭橫於岸中,在我死後,一定要將我葬在那裡。」賴新喜死後,墳墓更是在左鄰右舍的協助之下,才得以建造完成[13]

棄農從商

由於賴時輝之弟賴贊鳳患有蠱病,賴時輝感念其無人照顧,於是先為賴贊鳳迎娶賴黃氏益(1822-1878)[2]:34-35。之後在23歲(1841年)時,開始獨立經營「德和藥店」[14],奔波於福建浙江等地進行貿易[15]。他在每年秋天,將嘉義名產龍眼親自運送至浙江寧波銷售,與當地商人交換中藥材[2]:35。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迎娶陳賴氏勸[2]:36。相傳賴時輝經營貿易,獲取許多利潤,逐漸引發他人嫉妒,因此有人將其即將運回臺灣的中藥袋全數換成低價的當歸,賴時輝看到中藥袋裡滿是當歸,只能將其堆放在閣樓中。道光三十年(1850年),嘉義地區爆發戰亂[註 1],地方動盪不安,同時引發大規模的瘟疫,導致當歸價格暴漲,賴時輝因此賺了不少錢[2]:35

賴時輝在累積一定財富後,感念鄉村地區位處偏僻,並非商業往來區域,因此模仿晏子「小人近市」之典故,移居嘉義縣城之布街(今公明路)[16]

與眾守城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發。農曆三月,戴軍首領嚴辨(一作嚴汴)、呂梓等人進攻嘉義縣城,嘉義圍城戰爆發。當時,嘉義城內的糧食逐漸耗盡,富商許山將庫存的龍眼核「磨粉代食」,稱作「太平餅」[2]:43。賴時輝留有一首〈太平餅〉詩,記錄當時景況,收錄於《全臺詩》第伍冊之中[17]

五月,屯兵趕往縣城救援官兵,行至下路頭時被戴軍截殺,傷兵接連入城,賴時輝出藥醫治,並給予其錢財。後屯兵隊隊長親自抵達藥店道謝,贈與其「惠我戎行」之匾[18]

賴時輝除了醫治傷者之外,還必須在城牆周圍巡邏[2]:43。賴時輝晚歸之時,賴陳氏勸則是徹夜守候,等待其歸來,不敢輕易鬆懈[19]。賴時輝在同治二年(1864年)作有一首詩,題曰〈巡城口占〉,描寫其於夜晚巡城時之心境[2]:43[註 2],與〈太平餅〉一同收錄於《全臺詩》第伍冊之中[20]

四月,賴時輝籌設分局,鼓舞莆姜林四十九之民抵抗戴軍。當時,戴軍駐紮於五穀廟,賴時輝暗中率領義民圍剿戴軍,屢屢燒毀戴軍的營寨,並設計令戴軍自相攻擊,最終斬下十九個頭顱[21]。當時,戴軍勢力強大,官軍屢屢挫敗,賴時輝趕緊連絡上茄苳(今臺南市後壁區嘉苳村)以及附近地區,為臺灣鎮總兵林向榮接濟糧餉[22]。林向榮二度前來救援嘉義縣城時大敗敵軍,賴時輝聯絡大溪厝(今嘉義市大溪里)、粗溪(今嘉義縣水上鄉粗溪村)、向口(今嘉義縣水上鄉下寮村巷口)、頂寮(今嘉義縣水上鄉頂寮)、下寮(今嘉義縣水上鄉下寮村)、上茄苳(於今台南市後壁區嘉田里、嘉民里一帶[23]:163)、水窟頭(今嘉義縣水上鄉水頭村)、后仔后(於今台南市白河區內)等地的賴姓族人,以及外溪洲(今嘉義縣水上鄉溪州村)、大窟尾(於今嘉義縣水上鄉內)等地的林姓族人前往援助林向榮軍隊[24]

五月十一日,臺灣南部爆發強烈地震(1862年台南地震),導致嘉義縣城城墻倒塌,戴軍趁機攻城,賴陳氏勸命令民眾以「蕉袋實土」,塞入城牆的縫隙中[25]。賴時輝也將之塞進城牆所崩塌之處[26],並雇用工人扛「豬枮」上城填補縫隙,又用布袋「箱入土」,充當雉堞,每位工人均給予二百文的薪水[27]。後率領義軍作戰,戴軍敗退[26]。七月,賴時輝提議修建城郭,工程甫一竣工,戴軍大股便再度圍攻嘉義縣城。賴時輝鼓勵各境之頭人巡邏城內,後組織「聯義局」,平定地方治安,並擔任該局局長[2]:42-43

臺灣鎮總兵林向榮後於斗六門駐軍,但全軍覆沒,戴軍勢力日盛。戴軍首領呂梓曾透過公館頭人林肯向賴時輝請求,希望他不要繼續在聯義局運作,幫官守城。賴時輝不為所動,反而勸說林肯以及呂梓軍隊的前鋒蕭漏,一同殺害呂梓。但因林肯、蕭漏二人之間有嫌隙,消息因而走漏風聲,蕭漏逃跑,殺害呂梓的想法未能實現[28]

而後,白杞藔(今嘉義縣竹崎鄉白杞村)的數千名義民欲救援嘉義縣城,但敗敵於火燒(今嘉義縣中埔鄉富收村),死者23名。賴時輝派人埋葬死者的屍骨,又「備銀二百三十元」,交由陳鴻瀛分發至陣亡士兵的家屬[29]

賴時輝也在同治三年(1864年)寫了一首詩,題作〈潮春攻城解圍誌感〉,回憶此戰役之往事[2]:43-44,與〈太平餅〉、〈巡城口占〉一同收錄至《全臺詩》第伍冊之中[30]

待事件平定後,賴時輝受朝廷賞戴藍翎,即用分府之職[5],並「保舉儘先守備」。後報捐同知銜並賞戴藍翎,恭請三代封典[31]

善後措施

在事件平定後,官軍嚮導吳志高的麾下部屬開始搶劫居民,賴時輝與當地仕紳黃大章曾「面稟營縣」,要求重懲官兵,並貼出告示,以安定民心,此舉便造成吳志高與賴時輝之間的嫌隙[33]

而在平和廟後、鐵屎堆(一稱鐵屎墩[34]:99、鐵屁墩[35]:62,於今嘉義市北門圓環東側[35]:62民權路以南一帶[34]:99)、龍過(一作龍過脈,今嘉義市龍山里[34]:136)等處,有許多骨骸暴露在外,賴時輝一再「稟官出示」,但仍然有許多屍骸無人認領,遂自備工資,將無人認領的骸骨逐一收埋。賴時輝為避免男女混葬,因此將骨骸「分葬插標」,分為三處,一共有百餘座墓塚。其將墓園擇址於城南山,命名為「新塚」[36]

嘉義縣城西門、南門兩城門口各有一座吊橋,但吊橋已損壞多時,賴時輝遂「備資修造」[37]。而朱子公廟前面的道路(即南田古道[32],今宣信街一帶[38])原有一座石橋,但在同治元年(1862年)遭盜賊折斷。賴時輝認為,此道路是莆姜林四十九往來嘉義縣城的重要路徑,因此他在同治三年(1864年)自出工資,修造此橋,並在石橋附近另外建造一座小橋,即為「道爺圳糯米橋[32]。後又鋪石路至草地尾(今嘉義市東區芳安里[34]:147、芳草里[34]:143一帶)[39],並與人合造正音厝橋、番仔溝橋等橋樑[40]

在戰亂過後,人心未定[2]:70,賴時輝因此修造平和廟、城隍廟、神農廟、龍神廟、武聖廟、崇聖祠、明倫堂、忠烈祠、義民祠、節孝祠等廟宇[41],以安定民心[2]:70。賴時輝認為嘉義孔子廟的舊牆過高,難以消煞,因此將孔子廟的外牆改低,並開窗通氣,自行捐出六百銀元,稟官在案[42]。他也在八掌溪後洋「買田一宗」,價銀一百元,年收股一十八石,又租賃五元銀錢,為崙仔頂福德爺香祀,每年再出戲金二元,歸爐主收用[43]。而在地藏庵的右畔有一座義墳,備資交由蘇光助建築[44]。同治八年(1869年),與陳熙年、黃大章、白英等人發起重修佛光山圓福寺附近的萬安亭(義士廟、五百三公祠),並共同募資一千六百二十餘圓,作為重修的經費。但募資後,金額尚不足一百七十餘元,後由張高丕捐助此金額[45]:156

由於嘉義縣義倉(位於今嘉義市公明路與成仁街口附近[35]:62)在嘉義圍城戰時發揮極大的作用,在事件平定後,賴時輝遂與嘉義仕紳陳熙年出資重修義倉[35]:63,又於桃仔尾(今嘉義市東區仁和里中央七彩噴水池一帶[34]:101)建立義倉,儲存糧食,以備不時之需[1]:144。後人有詩追憶其功績[35]:63

請獎義民

在戴潮春事件平定後,臺灣鎮總兵曾元福臺灣道丁曰健等人於同治五年(1866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奏朝廷,希望能請獎在戰役中陣亡的兵勇,但此後並無下文[2]:74。後欽差大臣沈葆楨巡視臺灣,賴時輝與嘉義仕紳陳熙年黃大章林啟東賴世英賴世良張琮烈等人共同聯署,經由曾擔任嘉義縣知縣,現擔任臺灣縣知縣的白鸞卿於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一月初六日轉呈至沈葆楨,要求為因戴潮春事件而殉難的嘉義義民興建義民祠。稟稱[46]

竊嘉邑原名諸羅,乾隆年間,林逆滋事,圍困城池,民皆效命,死守危城,後至米盡糧空,析骸易子,終存忠義之心,以待援師。荷蒙皇恩寵錫,賜名嘉義,以為旌表,而志不朽。是誠一字榮褒,甚於華袞也。厥後雖有小醜跳梁,旋撲旋滅,其最甚者,莫如同治元、二兩年彰邑戴逆之變。遍地賊氛,全台震動。嘉邑為中權扼要之區,兩次被圍,歷時八月。嘉以矢絕援窮,即人力之莫措,兼之地震堞頹,複糧餉乏罄空。當此時也,勢如壘卵,合城十六境,心存忠義,議設聯議局,誓以死守。富者損資,貧者出力,日則縋城擊賊,夜則登埤守御。雖至枵腹絕食,猶複負戟從軍。嗟彼境民潘締等,或被殺殞命,或中槍身亡,蕩平後經將陣亡各勇姓名造冊,僉懇轉祥請獎,已蒙前鎮憲曾、道憲丁於同治五年三月十九日會奏,八月十九日內閣奉上諭,陣亡義首義勇等交部從優議恤,欽此,等因。仰見皇恩浩蕩,第延今多年,未奉部覆。伏思朝廷盛典,無不破格恩施,不蒙詳請優恤於死事地方,由紳民公同捐建義民祠,春秋祭祀,何以慰忠魂於地下、昭激勸於將來?茲欽差大臣渡台巡閱,辦理海防,用特造具各勇姓名清冊,瀝情稟懇,伏乞就近轉詳,咨請建寺祭祀等情,計稟送清冊到縣。據此,查該紳士等稟送陣亡各勇名冊,卑職前署嘉義縣任內均有報案可稽。茲據稟前情,理合備文詳請憲台察核,俯賜轉詳,咨請建祠祭祀,以順輿情,實為公便。除詳欽差大臣、幫辦大臣,為此備由另文同申,伏乞照詳施行,須至申者。

沈葆楨在接到稟文後,將稟文轉呈至朝廷,最後請獎照准。嘉義縣儒學傳集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等人「捐資議建」,定於光绪元年(1875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嘉義孔廟明倫堂右側動工興建嘉義昭忠祠,嘉義縣知縣雷其達稟稱[47]

……查同治元年間,戴逆倡亂,嘉邑兩次被圍,官民誓以死守。時有義民潘締等四十四名,力戰捐軀,奉准建祠,敝學立即傳集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捐資議建,擇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興工,建立忠義祠在明倫堂之右,備移查照,等由,准此。並據本城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僉稟:議就城內明倫堂之右,建立忠義祠,定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啟土興工,所用經費,由紳商士庶公捐辦理,等情前來。

與世長辭

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賴時輝督辦團練局局務,但因積勞成疾而病倒[48]。精通風水地理的他,曾在臥病之時親自選擇其壽墳[49]。《嘉城賴仁記家譜》一書中清楚的紀載賴時輝自擇的墳墓方位[50]

公精地理,自擇墳地,豫為經營,洋洋鉅觀。東方來龍,平田起祖,中幹超超,左右護從。南有赤蘭,北有八獎,兩溪隨龍,會於雙廍、舊,龍由艮轉壬,到頭轉癸入手,穴座壬向丙,兼子午辛亥辛巳分金,水出丁口……穴收左畔,艮水入堂。堂前一字平案,案外水神灣抱,外水口在庚方,有塚鎖住水口,名土地公溝,會流於溪,三界埔山,環拱為近,案玉枕山,端正遠朝。穴後一宅,栽種竹木檳榔,以遮風煞,為五房公業。

在選擇完畢自己的墓位後,賴時輝趕緊召來自己的三個兒子、病死的二個兒子之媳婦以及一個姪子,當面向賴陳氏勸表達希望將其置產平分為六份,按房鬮分[2]:103。閏五月初一日,嘉義縣知縣張星鍔親自前來探病,忽然聽聞團練局的大旗被暴風折斷的消息,而賴時輝也在不久後病逝[51]。賴時輝病逝後,張星鍔感嘆道:「天不祿善人!」[2]:103

身後

賴時輝死後,因墳墓尚未建造完成的緣故,仍停柩在堂[2]:103。翌年(1885年)賴家宅第發生火災,賴時輝的靈柩也曾遭受波及[2]:103。光緒十三年(1887年)七月十七日申時,始將賴時輝之棺槨安葬於崙仔頂,而墳墓於十月落成,共花費七千餘金[2]:103。後人林緝熙在遊覽賴時輝之墓後有感而發,作有一首〈謁賴時輝先生墓〉[2]:103

光緒十六年(1890年)賴陳氏勸病逝,光緒十九年(1893年)與賴時輝合葬[1]:145

貢獻

興修水利

咸豐元年(1851年),賴時輝與林啟宗之子林廷槐在赤蘭溪岸邊建造糖廍,並在該溪上游構築坡道,截水開通水路,將原本的牛車路改築成為大圳(即達源埤),引水灌溉田地,從中抽收水穀。後為避免溪水暴漲,因此將石頭綑綁在岸上,以防水流沖刷,此地遂被附近居民命名為「白石岸」(又名白水岸[35]:63)。咸豐五年(1855年),洪水成災,坡圳被水沖壞,而林庭槐意欲承坐糖廍,賴時輝感念林啟宗的「教讀之恩」,因此將糖廍和埤圳一併交予林廷槐管理,圳務遂廢弛,直至光緒十三年(1887年),才進行重修[52]

賴時輝於咸豐、同治年間出資墾築荒廢已久的北香湖(又名埤仔頭埤),並立有石碑[1]:135

設育嬰堂

同治六年(1867年),賴時輝與陳熙年倡捐經費,重興嘉義縣育嬰堂[1]:144。光緒元年(1875年),倡捐三百金,又與黃家合買王家海豐厝(今台南市白河區玉豐里[23]:205)、菜公厝等處,大租穀年收三百餘石,價銀一千餘元,當作育嬰堂之金費[53]浙江羅山人陳尚惠[54]:173(字傭士[54]:173,同治年間拔貢生[55],光緒年間渡臺[54]:173)自郡與賴時輝、陳熙年一同共事育嬰堂[54]:173。後人有詩感懷賴時輝之功德[2]:74

設立義學

同治十一年(1872年),賴時輝在崙仔頂公館設立義塾,親自聘請教師,教師費五十元。至甲申年(1884年)瘟疫爆發,此義學遂廢[56]

興設交通

賴時輝在同治年間與陳熙年一同於牛稠溪設立義渡。後人有詩吟詠[2]:72

亦有詞〈牛溪〉一篇[2]:72

賴時輝也在同治年間以新店尾(今嘉義市中庸里[57])路側(後稱府路巷[1]:144,今嘉義市西區國華街[58])為起點,在道路上鋪設石板[1]:144。此石板路途經下菜園、番仔溝(今嘉義市西區福全里[34]:183)等地,終止於臺灣府大路[1]:144。至臺灣日治時期,道路上仍有零星石板留存[1]:144

上茄苳(於今台南市後壁區嘉田村、嘉民村一帶[23]:163)地區附近,有一條「北隙溝」,「為通台南、北要衝,水深莫涉」。地方上的鄉人「或橫木為橋,或架竹而渡」,讓往來此地的旅客相當困擾[59]。光緒元年(1875年),嘉義生員黃瓊華曾在此建造木橋,後仍腐朽不堪[60]。光緒十年(1884年)四月,賴時輝與陳熙年將木橋改建為石橋,希望此橋「庶得貽諸永遠,安固無虞」,故取名為「永安橋」[61][註 3]並立有石碑[註 4],寫道:

滅火施藥

昔時房屋多為木造、竹造,容易失火,賴時輝、陳熙年乃一同合資購買滅火器具,以備不時之需[1]:144。《嘉義縣志稿》紀載其[5]:「每遇火警,則率店員及家人,前往灌救。」另外,賴時輝開設「德和生藥鋪」、「德和熟藥鋪」,給予窮人診治[1]:144[5]

參見

註釋

  1. 學者潘是輝認為此次戰亂可能是咸丰三年(1853年)所爆發的賴鬃事件[2]:52
  2. 此詩前有注:「戴萬生困擾嘉城三年,兵盡糧絕,臺南援兵不至,時余辦理團練,率義民專責守城,一日,地大震,城崩。賊帥『大腳甚』紮大營於臺斗坑上帝爺廟,乘勢大舉來攻,民心大亂,朝不保暮,余急以蕉袋實土,臨時築為堡壘,力拒之,賊不得逞,徐徐退去。」但注文內容與史實有甚多出入[1]:136
  3. 台一線開通後,政府改於舊永安橋東邊新建水泥鋼骨橋,並沿用舊橋之名,仍然稱作「永安橋」[62]:132。舊橋的橋床、石板皆已移除[62]:132,1957年2月17日,台南縣文獻委員會委員江家錦、盧嘉興赴永安橋舊址採集石碑[62]:109,發現舊永安橋的遺跡僅存南北兩岸壩頭[62]:132
  4. 此石碑立於台南市後壁區上加冬永安橋北橋頭故址右側[62]:109,新永安橋橋下西側[62]:132。碑文收錄於《臺灣南部碑文集成》[1]:151、《臺南縣志稿.古碑志》[62]:109以及《南瀛古碑志》[63]:496-497之中,但石碑現已佚失,僅存拓本[6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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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顏尚文、潘是輝.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2000-05. ISBN 957-02-5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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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重修譜序》:「先大夫省齋公生長嘉義東堡莆姜林崙仔頂,離城南門外五哩,山水秀麗,民風質樸。」
  5. 嘉義縣文獻委員會編. . 嘉義縣文獻委員會. 1962-06-01.
  6.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省齋公傳》:「公生長嘉義東堡八獎溪崙仔頂出城南五里……」
  7.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新喜傳》:「……娶江氏諱專稱儉慎,慎生二子,長省齋,次贊鳳,妣別世。鳳方二歲,省齋方三歲,祖考襁負二子耕作維艱,再娶陳氏,諱有治稱勤惠,撫養二子。」
  8.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新喜傳》:「光陰荏苒,轉瞬七年,鄉有教讀林啟宗,器省齋招學,公嘆曰:『但使隨諸牛後,能叱其犢足矣。餬口不暇,何以學為?』宗曰:『吾助教之若何?』公從之。
  9.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新喜傳》:「年十四,文理清順,先生喜曰:『汝有子;吾有徒矣,豈負我哉!』」
  10.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時輝傳》:「十五歲應童試,名邦彥,丁憂而返……」
  11.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時輝傳》:「父年老多病,輟學代耕。」
  12.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時輝傳》:「適值歲旱,催租者迫取足成,因嘆謂父,曰:『終歲勤勤,莫邀田租之庇,反受租戶之辱,非立身成業之道也。』逐學業和安藥店,考究歧黃。」
  13.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新喜傳》:「一日告省齋曰:『我五日後巳刻當與汝曹別,家無斗筲,告貸舅氏,設法喪事。』舅氏助錢二串、布二疋、棺一具。公嘆曰:『若使我無土親膚是亦足矣。』是早疾作,移諸正室,二子在前。徐曰:『我耕黃家,田墘有大石一塊,橫於岸中,乃我所葬身之穴,座丙向壬。』未時葬,果如所言,鄉人多助上工。」
  14. 日.賴世英(賴冠堂).《嘉城賴仁記家譜·賴時輝傳》:「二十三歲乘座德和藥店,貨物貿易,奔波內地。」
  15.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次年變農營商,奔波乎閩浙漳泉,遠遊服賈,志在孝養,遇亦苦矣」
  16. 日.江耀章.《嘉城賴仁記家譜·賴公省齋家傳》:「因感念鄉村僻處,非駔儈往來區,迺仿晏子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故事,遷居於嘉義城內之布街……」
  17. 賴時輝. . 愛詩網. [2022-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2) (中文(臺灣)).
  18.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同治元年五月,屯兵救城,道至下路頭,被賊截殺,帶傷入城者百餘人。地方官不理,公出要醫治,又給以財。後屯兵隊長仝到店叩謝,贈以「惠我戎行」之匾。」
  19. 日.葉青錢.〈原封恭人賴老伯母陳太恭人傳〉:「每當風晦雨瀟之夜,霜寒雪冷之霄,公巡警未回,則伺候沏茶,不敢就逸……」
  20. 賴時輝. . 愛詩網. [2022-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0) (中文(臺灣)).
  21.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莆姜林四十九庄,係城南屏藩,早季米粟薈萃之區,公於四月間,籌設分局,鼓舞庄民,聯庄剿匪,收成早穀。及賊紮五穀廟,暗點義民,五更圍拏,獲斬首級十九顆。又屢令燒賊寨,又於暗中簸弄,令賊目自相攻擊。」
  22.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林鎮軍初次救城,營紮崩坡庄,勢孤糧盡,又值陰雨,公暗通上茄冬庄之人及近鄉者,接運糧餉。」
  23. 施添福總編篡、陳國川編篡.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2002-12. ISBN 957-01-2593-4.
  24.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林鎮軍二次救城,被賊阻殺。公謀大溪厝庄及粗溪、巷口、頂藔、下藔、上茄冬、水窟頭、后仔后等庄賴姓,并外溪洲、大窟尾各庄林姓,義民共數千,衝鋒殺賊,首先進城。」
  25. 日.葉青錢.〈原封恭人賴老伯母陳太恭人傳〉:「五月地震,城崩,賊鼓譟爭登,幸義憤贊自閨賢,令以蕉帶實土塞隙捍禦,鎗砲競發,賊斃尤多,各鳥獸散,此一舉也。智謀雖小,而能轉危為安,得莫大焉!」
  26. 日.江耀章.《嘉城賴仁記家譜·賴公省齋家傳》:「忽一日地大震,城垣崩塌數十丈,賊鼓譟,欲入者屢矣!公以蕉袋實土,塞崩塌處,而親率義勇,力為捍禦,晝夜不憚辛勞,賊氣奪不得逞,各奔走,時同治元年五月十一也。」
  27.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五月地震,城牆倒壞,賊急爭登,公雇工扛豬枮,上城塞隙,又用布袋烟箱入土,權當雉堞,每工給錢二百文,官軍各袖手置若罔聞。」
  28.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及林鎮軍守斗六,營陷陣亡,嘉彰合匪,盛勢猖獗,逆首呂梓,托公館庄賊目林肯,求公退休,勿幫官守城。公因勸誘林肯及偽先鋒蕭漏,共殺呂梓,請官給賞格一千元。孰意兩人有隙,事洩,蕭漏逃走。」
  29.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白杞藔庄義民數千,欲救城,敗於火燒庄,死者二十三名,無人憐恤,公使人埋之,又備銀二百三十元,交陳鴻瀛分給陣亡之家,每名給銀十元,後於陣亡案內,一例報請入義民祠。」
  30. 賴時輝. . 愛詩網 (中文(臺灣)).
  31.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自地方太平,人皆爭功,巴結大憲,力求保舉。公介節自守,非公事不入衙門,不求貴近,後僅保舉儘先守備。公不好武貴,卻而不受。後遵甘捐、黔捐各案內,報捐同知銜並翎枝,恭請三代封典。」
  32.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 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 2017 (中文(臺灣)).
  33.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同治元年,吳志高幫官殺賊,恃功橫為,借名拏盜,搶劫庄民,莆姜林四十九庄人,呼天哭地,慘莫勝言。公與黃大章目擊心傷,合力保護,遂與高有隙。」
  34. 施添福總編篡、吳連賞編篡、吳育臻撰述.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6-05. ISBN 957-00-8163-5.
  35. 經典雜誌編著. . 經典雜誌出版社. 2006-05-15. ISBN 9789868141971.
  36.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賊平後,平和廟後、鐵屎堆、龍過等處,骸骨暴露,稟官出示後,無人識認者,自備工資,逐一收埋。又恐男女混葬,將骸分葬插標,作三處,共百餘墳,葬於城南山,土名新塚,現在可查。」
  37.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賊初平,西、南兩城門口,吊橋廢壞,人馬出入維艱,地方官置之不理,文武互相推諉,公備資修造。」
  38. . 嘉義市政府.
  39.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又南門外朱子祠前大路,古原有石橋,同治元年,被盜折斷,至同治三年賊平,公以此橋為莆姜林四十九庄入城往來大路,歲自出工資修造,並於過橋數十步轉過溝,造小石橋,又鋪石路至草地尾,開費雖多,不立碑記。」
  40.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嘗云:『善欲人知非真善,故凡自為善舉,皆掩其名,至與人為善,如合造北隙橋、正音厝橋、番仔溝橋、道爺圳橋,皆與人合修,不得不聽人立碑記。』」
  41.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倡修廟宇,如平和廟、城隍廟、神農廟、龍神廟、武聖廟、崇聖祠、明倫堂、忠烈祠、義民祠、節孝祠,或獨立倡修,或倡捐鉅款。」
  42.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又以孔子廟舊墻過高,難以消煞,因改低尺餘,開窗通氣,自己倡修,捐銀六佰元,稟官在案。」
  43.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買田一宗,在八獎溪後洋,價銀一百元,年收谷一十八石,又稅銀五元,為崙仔頂庄福德爺香祀,每年再出戲金二元,歸爐主收用。」
  44.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地藏庵右畔,有義墳甚大,係公備資交蘇光助建築。」
  45. 相良吉哉. . 臺南市錦町二丁目七七番地: 臺灣日日新報社臺南支局. 1933-08-18. NCID BA58596511.
  46. 清.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盡先補用知府即補同知直隸州台灣府台灣縣前署嘉義縣知縣白鸞卿,為據情請核轉事。案據嘉義縣嘉安局紳士陳熙年、賴時輝、魏化龍、黃大章、高得宜、職員陳鴻瀛、許書馨、黃瓊華、王秉筠、陳琨、王景雲、武舉張琮烈、林邦基、歲貢生蔡凌霄、陳登雲、林春培、許清玉、廩生黃搏九、林菁華、張琮華、蔡行芳、陳夢黎、周神峰、黃朝恩、張慎儀、林啟東、生員陳景昌、黃達瓊、黃汝修、賴世英、賴世良、柯長榮、陳祖祺、陳汝潘、黃朝禎、林菁英、許龍章、陳春萱、高得榮、魏秉淵、魏汝錫、總理張雅南、張青雲、李萬升、黃秉維、許朝章、許朋壽、陳國舟、陳朝鳳、紀茂興、商鋪藥郊金合興、雜貨郊金和利、福員郊金福興、布郊金順利、糖郊李勝興、𥴊郊金長順、茶郊潘振源、油郊金長盛、紙郊金捷順等,以奉旨議恤,未蒙部覆,僉懇轉詳,請建祠祀以慰忠魂等事。稟稱:竊嘉邑原名諸羅,乾隆年間,林逆滋事,圍困城池,民皆效命,死守危城,後至米盡糧空,析骸易子,終存忠義之心,以待援師。荷蒙皇恩寵錫,賜名嘉義,以為旌表,而志不朽。是誠一字榮褒,甚於華袞也。厥後雖有小醜跳梁,旋撲旋滅,其最甚者,莫如同治元、二兩年彰邑戴逆之變。遍地賊氛,全台震動。嘉邑為中權扼要之區,兩次被圍,歷時八月。嘉以矢絕援窮,即人力之莫措,兼之地震堞頹,複糧餉乏罄空。當此時也,勢如壘卵,合城十六境,心存忠義,議設聯議局,誓以死守。富者損資,貧者出力,日則縋城擊賊,夜則登埤守御。雖至枵腹絕食,猶複負戟從軍。嗟彼境民潘締等,或被殺殞命,或中槍身亡,蕩平後經將陣亡各勇姓名造冊,僉懇轉祥請獎,已蒙前鎮憲曾、道憲丁於同治五年三月十九日會奏,八月十九日內閣奉上諭,陣亡義首義勇等交部從優議恤,欽此,等因。仰見皇恩浩蕩,第延今多年,未奉部覆。伏思朝廷盛典,無不破格恩施,不蒙詳請優恤於死事地方,由紳民公同捐建義民祠,春秋祭祀,何以慰忠魂於地下、昭激勸於將來?茲欽差大臣渡台巡閱,辦理海防,用特造具各勇姓名清冊,瀝情稟懇,伏乞就近轉詳,咨請建寺祭祀等情,計稟送清冊到縣。據此,查該紳士等稟送陣亡各勇名冊,卑職前署嘉義縣任內均有報案可稽。茲據稟前情,理合備文詳請憲台察核,俯賜轉詳,咨請建祠祭祀,以順輿情,實為公便。除詳欽差大臣、幫辦大臣,為此備由另文同申,伏乞照詳施行,須至申者。」
  47. 清.吳德功.《戴施兩案紀略》:「光緒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升用知府、本任雲霄同知、署理台灣府嘉義縣知縣雷其達,為據情詳報事。……伏查陣亡文武員弁及兵丁義民人等,例准入祀昭忠祠。嘉邑未有祠宇,毅魄無依,懇請建祠以慰忠魂等情。於光緒元年正月初十日,軍機大臣奉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欽此。欽遵。到部。相應移咨福建巡撫部院遵照辦理可也。等因,到院。行司即便移行遵照並移善後局查照,毋遲。等因,奉此。令就移知札府飭縣欽遵辦理,毋延,此札,等因。蒙此。查同治元年間,戴逆倡亂,嘉邑兩次被圍,官民誓以死守。時有義民潘締等四十四名,力戰捐軀,奉准建祠,敝學立即傳集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捐資議建,擇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興工,建立忠義祠在明倫堂之右,備移查照,等由,准此。並據本城紳士陳熙年、賴時輝、蔡行芳、黃達瓊、王秉筠、高得宜、陳焜、魏秉淵、潘君壽、陳獻章、李錦春、陳登俊等僉稟:議就城內明倫堂之右,建立忠義祠,定於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啟土興工,所用經費,由紳商士庶公捐辦理,等情前來。」
  48. 日.江耀章.《嘉城賴仁記家譜·賴公省齋家傳》:「光緒十年甲申,法人寇基隆,公以襄辦團練局局務,積勞成疾……」
  49.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一夫一婦,五子四女七孫一姪送終,置有經驗醫方數集,自擇墳地,在崙仔頂庄,離城五里,穴座壬向丙兼子午,水出丁方。」
  50. 日.賴子清.〈省齋公傳〉
  51.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邑主親到問候,忽聞團練局大旂被風折斷,而公竟逝矣。時閏五月初一日未刻,歿於正寢,享壽六十六齡。」
  52. 日.賴世英(賴冠堂).〈仁記建築達源坡事由〉:「崙仔頂前赤蘭溪墘一帶,田園瘠薄。咸豐元年,省齋公與林廷槐合建蔗廍在崙仔頂東畔赤蘭溪墘,就赤蘭溪上游築坡,截水開通水路,將古車路改為大圳,引水灌溉,抽收水穀。又恐溪水沖溢,纍石為岸,以禦水沖,故名曰白石岸。咸豐五年,洪水為災,坡圳沖壞,連年修築,屢被崩陷,又值廷槐欲承坐糖廍,省齋公念槐父教讀之恩,將廍及水圳,送槐掌理,槐營糖廍,圳務廢弛,遂至水路填塞,田園荒蕪。光緒十三年丁亥,眾佃戶僉請本仁記備資築坡,重修水圳,以利農務。」
  53.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凡有女孩棄置於市者,令人抱養,給錢二千,以此週知,屢於夜間,將女孩置於店口,聞呱呱之聲,即開門抱入,令人養之。日久日眾,因稟官設建育嬰堂。光緒元年八月,倡捐三百金,又與黃家合買王家海豐厝庄、菜公厝庄等處,大租穀年收三百餘石,價銀一千餘元,為育嬰堂金費。凡堂中所用藥散,憑摺支取,逐年樂助,不收分文。」
  54. 江寶釵. . 嘉義縣文化局. 2000-12-29.
  55. 臺北文物季刊
  56. 日.賴世英(賴冠堂).〈賴省齋公行述稿〉:「同治十一年壬申,設立義學,在崙仔頂公館,教訓各庄子弟。公自延師往教,每年脩金五十元,至甲申年疫症傳染,此學遂廢。」
  57. 洪敏麟. .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80.
  58. . 嘉義市西區區公所.
  59. 清.《永安橋碑記》:「北隙之溝,處嘉邑之西南,距城十有八里,為通台南、北要衝,水深莫涉。在昔村人,或橫木為橋,或架竹而渡,每經霖雨,奔浪漂沒,往來行旅苦之。」
  60. 清.《永安橋碑記》:「光緒元年春,黃君瓊華曾備工料,寬造木橋;奈經久朽壞,履險堪虞。年與輝興念及此,不無惻然!」
  61. 清.《永安橋碑記》:「因商換木以石,較為穩便。遂合貲力,厥盡經營;惟是兩岸邊界犁鋤易礙,爰立石以昭垂,冀村農而保護。庶得貽諸永遠,安固無虞,乃名其橋曰「永安橋」。」
  62. 臺南縣文獻委員會編. . 臺南縣文獻委員會. 1957-05-25.
  63. 何培夫. . 臺南縣文化局. 2001-05. ISBN 957-02-8141-3.
  64. .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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