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消防栓事件

贵州消防栓事件又称1·30贵阳小区火灾致老人死亡事件,一般指2024年1月30日21时49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壹号小区甲栋2单元14楼一居民家中发生的火灾,造成一名72岁老人曾某群死亡。救援过程中因楼道消防栓水带接口缺失无法正常使用,导致当事人和消防员无法及时救出被困人员,因此该火灾亦被称为消防栓事件。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溅入室内引燃杂物所致。[1]

1·30贵阳小区火灾致老人死亡事件
日期2024年1月30日
时间21时49分左右出现火情,21时50分接警,22时25分扑救结束
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东山壹号小区甲栋2单元
26.604594°N 106.724426°E / 26.604594; 106.724426
别名贵州消防栓事件
类型一般火灾
起因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溅入室内引燃杂物
死亡1

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在网上发布多条视频,视频中死者的大儿子刘某甲讲述了失火时消防栓无法使用的情况,并强烈控诉了物业的不作为。视频发出后在中国大陆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对消防安全的担忧,众多网友呼吁对小区物业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追责。[2][3]

背景

涉事小区

东山壹号小区位于云岩区东山路80号,该小区一共有3栋楼房和6个单元,486户共860人,物业为贵州金钵艺物业有限公司。东山壹号项目由贵州力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曾一度烂尾,最后在云岩区委和区政府组织下,在2020年1月交付使用400余户。其中事发楼栋2单元为贵阳地铁三号线拆迁工程的回迁楼。[4]

消防隐患

事件发生的小区长期存在消防安全问题,早在2020年11月,视频中当事人的弟弟,即死者的二儿子刘某乙曾拨打过贵阳12345热线反映事发小区楼房无消防登高面、无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等问题。但直到事件发生时,物业只在小区进出口区域用铁皮隔出了一条消防通道,其他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4]

经过

2024年1月30日晚,当事人母亲曾某群和老伴正在14楼的房间内整理旧衣物。21时49分许,烟花火星溅入窗户并点燃杂物,火苗迅速扩大,曾某群喊老伴先赶紧下楼,并表示自己马上会下来。[4]

1月30日21时50分,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5]

事发时,大儿子刘某甲正在同栋11楼的家中,得知着火后,他奔上14楼并多次尝试冲入屋内,但因火势过大未能成功。他想使用楼道的消防栓灭火,但消防栓的玻璃门被螺丝锁住。接着,他接过邻居递来的灭火器进入房间救火,喷完后,他使用灭火器砸碎消防栓的玻璃门,但却发现水带无法接上消防栓,消防栓水压不够,一旁的的小水管也没有水出来。[4][6]

不久后,消防队赶到火场,也无法使用楼道的两个消防栓。由于楼房没有消防登高面,且通往楼栋的消防通道转弯半径不够,消防车无法通过,消防员只好一节一节将水带从消防车位置铺至14楼。22时25分,扑救结束,曾某群在最里面卧室的卫生间中被找到。22时50分,其被送到贵州省人民医院抢救。23时24分,曾某群抢救无效身亡。[6]

各方回应

死者家属

1月30日晚和31日早晨,刘某乙的抖音账号“酸菜向日葵”发布两条视频,视频中刘某甲表示当时在场人员第一时间自救灭火,但楼道的消防栓损坏无法接水耽误救援时间,导致其母亲在火场中被浓烟呛死,并质疑“这房子是怎么验收通过的,怎么交的房”。其也表示该楼栋的所有消防栓都被钉上,无法正常使用。[7]

2月3日,刘某甲再发视频,展示了2023年10月30日物业验收该楼栋消防的录像,并愤怒地控诉道:“物业知道消防有问题,但什么都没做”。

2月14日,刘某甲在新视频中表示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已经出来,但更多的调查结果还在等待中,且小区消防设施的整改陆续启动,律师团队也已经介入。他说道:“一定会为死者要一个合情合理合乎正义的结果,也给关注这件事的公众一个交代”。[8]

云岩区人民政府

1月31日晚,云岩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2024年1月30日21时49分,贵阳市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东山壹号甲栋2单元14楼一居民家中发生火情。21时50分,消防救援力量立即出动。22时25分,扑救结束。现场救出1名被困人员并立即送医救治,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系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溅入室内引燃杂物所致。救援过程中发现消防栓因水带接口缺失无法正常使用。

火情发生后,云岩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消防救援、善后处理,并同步组织开展对涉事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救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云岩区政府已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相关情况将依规进行公布。[1]

云岩区住建局

1月31日,云岩区住建局消防审验中心工作人员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其没有东山壹号小区的消防验收档案,且2019年后住建部门才承接了居民小区的消防验收工作,但东山壹号在2011年到2013年左右交房,而在此之前是由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消防验收工作。[8]

參考資料

  1. 刘佳妮. . 新京报. 2024-01-31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1) (中文(中国大陆)).
  2. 赵莹莹. . 澎湃新闻. 辽沈晚报. 2024-02-03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3. 叶太阳. . 今日头条. 红网. 2024-02-02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4. 李文滔. . 中华网新闻. 上游新闻. 2024-02-08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5. . 观察者网. 2024-02-01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6. . 光明网. 新晚报. 2024-02-01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7. 孫聖然. . 香港01. 2024-02-02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香港)).
  8. . 映像新闻. 纵览新闻. 2024-01-31 [2024-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17)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連結

贵州消防栓事件当事人的抖音主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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