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头衔修正案

貴族頭銜修正案」(英語:)是《美国宪法》一條待擬定修正案。該修正案於1810年5月1日在第11屆美國國會獲得通過並提交各州議會批准。本修正案將剝奪任何接受“皇帝、國王、親王或外國政權”所授予貴族頭銜之人的美國公民身份。在1812年和1816年,該修正案曾有兩次因仅差兩個州未批准而没有成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由於美國國會未給本修正案的批准設立時間限制,因此該修正案在技術上仍處於等待各州批准的狀態中。目前,“貴族頭銜修正案”如需獲得批准還需要獲得另外26個州的批准方可。

條款正文

[1]

如有任何合眾國公民正在或將要從任何皇帝、國王、親王及外國政權索取、主動或被動接受及保留任何貴族或榮譽頭銜;或未經國會同意而從其處獲得或保留任何形式的禮物、津貼、職位或酬金,則該人將不再是合眾國公民並無資格出任任何受託或利益職位。

相關條目

  • 美國憲法修正案列表:已獲得美國國會通過及在各州州議會獲得或尚未獲得批准的憲法修正案。
  • 未通過的美國憲法修正案列表:未獲得美國國會批准故無須各州州議會批准的憲法修正案。
  • 美國國籍法

參考資料

  1. (PDF). 華盛頓特區: 美國政府出版局: 49. [2021-09-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2-25)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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