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詩哲命案

趙詩哲命案,普遍被媒體渲染為教研室女博士裸死案[1],發生於2006年4月6日20时20分,中國广中医一院風濕專科醫生廣州中醫藥大學女博士生趙詩哲(山西人)在大學办公楼,被校外匪徒闖入搶劫強姦、捂口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焚尸滅跡。[2]

趙詩哲家屬起訴要求廣州中醫藥大學承擔赔偿责任,惟大學自辯「赵诗哲在学校工作时间以外(註:20时20分)自行滞留在学校,其行为有一定的不当之处。并且这是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应由侵害人承担责任。」最終家屬敗訴。[3]

經過

事發一瞬

據《廣州日報》報道,2006年4月6日,25歲男子熊進廣州中醫藥大學踢球,并飲有白酒。當晚9時,因沒有固定工作與收入,並且於不久前遺失手機,熊進計劃進入大學教學樓盜竊,并潛入第一教學樓4樓金匮教研室中。當時趙詩哲獨自一人在教研室中,熊進假借詢問電話號碼為由盜取趙詩哲手提包中的手機,但被發現,熊進拳擊趙詩哲頭部,并掐住頸部使其昏迷。熊進隨即搜查手提包,但遭到隨後蘇醒的趙詩哲反抗,熊進就使用在旁的電話線勒住其頸部,并實施強暴。在其中熊進發現趙詩哲即將死亡,便從教研室中找出打印紙,然後把全身赤裸的趙詩哲放在桌子上同時點燃打印紙,但期間熊進再次發現趙詩哲有蘇醒的跡象,隨即拿起鐵錘猛擊其頭部,在確認死亡後離開現場[1]

發現屍體

2006年4月6日晚上9時,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教學樓4樓的金匮教研室內起火,當保安員前往救火時發現該教研室鐵門被鎖,破門進入後發現一名裸體女子倒臥在教研室的一張桌子上,桌上部分書本起火,火撲滅後女子背部及左手臂燒傷,嘴角流血,隨後被證實已經死亡;而現場并沒有發現任何該名女子的衣物及隨身物品。2006年4月7日凌晨12時,經該校研究生處處長證實,死者為該校學生[4]。早上6時,死者被抬出大樓。

初步調查

調查指,當死者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並且面部向上,並且有火苗在其身上燃燒,身邊有幾本被燒毀的書。死者嘴角有明顯血跡,鼻孔并沒有發現吸入濃烟的痕跡。同時現場遺留一把鐵錘。估計現場火勢并不可能使死者窒息,同時沒有發現有任何掙扎的現象,並且在現場沒有找到任何衣物,另外在死者頸上留有勒痕,并現場遺留一隻避孕套,因此排除自殺的可能,疑為他殺。[5]

醫生背景

死者趙詩哲(1978年12月25日-2006年4月6日)[6],出生於山西省五台縣,是廣州中醫藥大學博士生二年級[7]。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2001年7月於山西中醫學院畢業,2001年9月考入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臨床基礎·金匮要略科攻讀碩士學位,於2004年6月獲得碩士學位後繼續攻讀該科目博士學位。并已在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任職風濕專科醫生4年[8]

案發办公楼的保安安排

廣州中醫藥大學說法,进出該棟大學办公楼没有特别限制,也不需出示相关证件,一般由保安肉眼识别;办公楼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时,但没关灯限制,保安每隔一两小时巡查楼层。[9]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大学已在办公楼安排保安值班巡查,安全管理中并无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亦不存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大学并不存在过错行为,所以2011年的承擔赔偿责任裡,大學獲判無責。[9]

傳媒炒作「女博士」

傳媒在此案炒作「女博士」,引起人民網等強烈反響。[10]

學術研究

本案由於被傳媒炒作,經常被學術界新聞學裡研究女博士的論文點名提到。[11][12][13][14]

司法審判

劫殺強姦犯:死刑

2006年4月12日,熊進在廣州市白雲區同和一間住宅內被逮捕。2006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06年11月20日,事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熊進承認警方關於搶劫以及強奸罪的所有指控,趙詩哲家屬向熊進方面索賠損失總計106萬人民幣[15]

2006年12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熊進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

一審後,熊進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2月28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于2008年10月11日被执行死刑

大學賠償訴訟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劫殺強姦犯熊進要賠償趙詩哲家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及各類費用計32万3563.3元人民幣,[2]但一直拖延執行。2009年7月,赵家起诉大学,认为大学在此事中有管理疏漏之责,起诉要求判令学校支付熊進未赔的32万余元。[3]2011年3月,该案民事赔偿部分经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执行,将熊进名下占1/3产权的一家房产拍卖,赵家父母從熊進一方最終获赔32.4萬的9.3万余元。[3]

由此,趙詩哲家屬起訴要求廣州中醫藥大學承擔熊進應賠而未賠的23萬元(32.4-9.3萬=23萬)的赔偿责任,惟大學自辯「赵诗哲在学校工作时间以外(註:20时20分)自行滞留在学校,其行为有一定的不当之处。并且这是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应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家屬敗訴。[3]

另外,广州中医药大学在2006年案發後,向赵家支付了抚慰金10万元,丧葬费9,383元,并支付了接待赵家家属的食宿费22,860元、交通费11,171元。[9]另有师生募捐2万余元善款等。[3]

参考文献

  1. . 中國新聞網.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原刊於南方都市报,作者:李静睿.
  2. . 金羊网-新快报. [200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20).
  3. 黄琼,徐丽萍. . 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7月12日02:4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4. . 新浪新聞中心. 2006-04-08 [200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08).
  5. 廣州中醫藥大學女博士之死 Tom社區 存檔,存档日期2010-01-11.
  6. 粵女博士遇害案告破 新京報 存檔,存档日期2006-05-26.
  7. . [200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3).
  8. . [200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7-27).
  9. 林霞虹,云法宣. . 广州日报. 2011-07-13.
  10. . 人民網觀點. 2007年04月13日1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使用|archiveurl=需要含有|archivedate= (帮助)). 原刊於浙江在线·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11. 2012. 王娜. 南京大學教育社會學碩士論文. 女博士网络媒介形象分析与实证研究, p.17
  12. 新闻系学生关于女博士离奇裸死爆炒的可行性分析, 吉林日報旗下东西南北大学生雜誌, 2006年12月7日, 2006年06期
  13. 2008. 张国平,刘艳辉. 女博士的媒体形象分析.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S2期, P.184註釋.
  14. 朱婧雯. . 2011年8月(2011年15期): 14. |journal=被忽略 (帮助);
  15. . [2008-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1-0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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