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焯
郑玉焯(1955年11月—),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5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拥有学士学位。历任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局长、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副厅长、厅长;2010年9月任辽宁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0日当选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16年8月26日,中纪委通报郑玉焯涉嫌受贿和破坏选举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2]。他是继陈铁新、王珉、王阳、苏宏章之后,辽宁省被查的第五名省部级官员,也是辽宁省被查的第三名涉嫌在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的官员[3]。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其进行立案侦查[4]。2017年5月8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郑玉焯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相关非法所得上缴国库[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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