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肃

郑肃8世纪—849年?),一名郑业肃[1],字乂敬,荥阳郡开封县(今河南省开封市)人,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二房[1]唐朝官员唐武宗唐宣宗年间为宰相

鄭业肅、郑肃
出生8世纪
唐朝
逝世849年?
唐朝
职业唐朝官员

早期仕途

郑肃苦心力学。元和三年(808年),考中状元[1][2],又因书判成绩拔萃,历任节度使府僚佐。[3]

唐文宗年间

唐文宗大和(827年—835年)初,入朝为尚书郎。大和六年(832年),转太常少卿。他能读古文,擅长经学,博士们对《左传》、《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仪注有疑议时,皆由郑肃决断。[3]

当时文宗宠爱长子鲁王李永,择名儒为其府属官,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鲁王傅,户部郎中李践方兼鲁王司马,以郑肃守太常卿本官兼鲁王长史。[4][5]郑肃从此知名。同年李永被立为皇太子,郑肃加给事中。大和八年(834年),因文宗近臣李仲言有前科,他与同僚高铢韩佽谏议大夫郭承嘏中书舍人权璩等反对其被提拔为翰林侍讲学士,不果。[6][7][8][9]大和九年(835年),改刑部侍郎,不久改尚书右丞,权判吏部西铨事。[3]

开成元年(836年),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10]御史大夫。开成二年(837年)九月,召拜吏部侍郎。文宗因他曾事太子,言论典正,令兼太子宾客,为太子授经。后因文宗宠妃杨贤妃弹劾,太子开始失宠,文宗考虑废太子。郑肃趁受召见之机,意图为太子辩护,深切陈说邦国大本、君臣父子之义,文宗感谢他。但在开成三年(838年)太子近乎被废并于十月死去后,[11]开成四年(839年)闰正月,[10]郑肃被遣出长安,为检校礼部尚书,兼河中尹、河中节度、晋绛观察等使。[3]这年,中书侍郎、集贤大学士李德裕奏称郑肃有好子弟不敢科举。[12][13]郑肃平时与李德裕交好,曾共同处理黠戛斯回鹘等问题。[14][15][16]

唐武宗年间

开成五年(840年)文宗崩,弟唐武宗继位,[11]念故太子李永无罪,将当初陷害李永的人尽行杀害。朝议称郑肃忠正有大臣之节,武宗召回郑肃,拜太常卿。累迁为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又迁山南东道节度使[17]会昌五年(845年)七月,为检校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18][19]加中书、门下二侍郎,监修国史。[3]

唐宣宗年间

会昌六年(846年)三月,武宗崩,叔唐宣宗继位。宣宗不悦时为首相的李德裕专权,四月,罢李德裕宰相职,将其遣出长安。九月,郑肃因与李德裕交好,也被罢相,[3][19]以左仆射、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充荆南节度使[18][20]卒後赠太尉,后累赠司空,谥文简。卒年于史无载。[17]李商隐文集《樊南文集补编》有《为荥阳公上荆南郑相公状》三篇。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认为郑肃担任荆南节度使直至大中三年(849年),于荆南节度使任上去世[1]

评价

家族

祖父

  • 郑冽,太仆寺主簿,累赠尚书右仆射[1]

父母

  • 郑阅,浙西团练判官、殿中侍御史,累赠太尉[1]
  • 清河崔氏,出自清河小房[1]

子女

  • 长子郑行者(805年—808年)[21]
  • 郑洎咸通年间累官尚书郎,出为刺史,后官至侍郎
    • 郑仁规,累迁拾遗补阙尚书郎湖州刺史、尚书郎知制诰,正拜中书舍人,前后两任妻子皆为清河崔氏,少府少监崔权次女、三女[22]
    • 郑仁表,起居郎
  • 女,大和四年(830年)嫁郢州刺史姑臧李珪[1]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毛阳光, ,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04期), 2023年, (04期): 4–8
  2. 徐松《登科记考》认为是年状元为柳公权,但被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质疑。
  3.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
  4.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五
  5. 《新唐书》卷八十二
  6.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五
  7.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四
  8.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9.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九
  10. 《旧唐书》卷一十七下
  1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六
  12. 《旧唐书》卷一十八下
  13. 《新唐书》卷四十四
  14. 《与黠戛斯可汗书》
  15. 《论回鹘事宜状》
  16. 《进所撰黠戛斯书状》
  17.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二
  18.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
  19. 《新唐书》卷八
  20. 《旧唐书》本传作复河中节度使。此从《资治通鉴》《新唐书》《李珪墓志》。
  21. 《唐殇子郑行者墓志》
  22. 子婿鹽鐵轉運判官將仕郎尚書都官員外郎柱國鄭仁規撰《唐故朝散大夫少府少監柱國崔府君墓銘并序》:君諱權,貝州清河人也。後魏分四姓,號小房,世濟不墜。曾祖諱貢,皇蔡州朗山縣尉。王父諱廣,皇洺州臨洺縣尉,贈大理司直。先府君諱郕,皇昭儀軍節度參謀、監察御史裏行。先夫人太原王氏,(疑奪“父”)諱蒙。公即府君之嗣子也。少喜書,能通二經,益爲儒。以經明應所舉,一上而中。調授鄭州參軍,以急政立聲迹。未滿秩,先府君去世,居喪甚善。既終期,授左武倉曹參軍,後得國子助教。莅事不随俗,望空皆有可當。官改兼殿中,得同華院,尤任其治道。大小條教,發則必中,老奸甚惡,束而閣之。故顯顯有政,即爲河南府户曹。舉事奉法,一不落漠。任永寧令,能用其長。又興元、南鄭。視縣區區無民物,不足與天子共理,即弃去。潮州爲刺史,潮嶺之外,其人雖天氓,難以法授,當以恩畜之。而前後不以道,酷用刑以奪其民財。公西歸且貧,豈如他食禄家耶。改鳳翔少尹,又《春秋》博士。分治洛下,又得今所。薨官歸神於河南偃師縣亳邑鄉北原,示有終也。嗚呼!公之世曹才行,豈止於是耶!其将必有後。夫人滎陽鄭氏,固大家,先少監六十四年而終。有子四人:長曰景休,鄭州陽武尉,醇醇而文;次曰景温,越州山陰主簿;次曰景昭,次曰景續。皆能保其家。女三人:長適刑部員外鄭縠,次適仁規,皆早世。次又歸於我。别女最長,適故尚書致仕盧弘宣次子邯。邯進士未計偕,卒於家艱。嗚呼!公於仁規豈獨諸舅,其忍爲是文耶?常得公平生之功緒,且其孤陽武書在前,持而哭之哀。使者曰:“日月有時,将反命,其可辭乎?”遂揮涕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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