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更生
郝更生(1899年—1976年)是生於江蘇省淮安縣曹甸鎮(今屬揚州市寶應縣)的中華民國體育行政人物。1932年出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體育督學兼任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亞洲運動會的發起人之一,第一屆亞運籌備會臨時祕書長。
郝更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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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土本工程,後轉就讀於美國春田學院專攻體育,畢業回國後,先後任教於北京清華大學、東北及山東等地大學擔任體育教授。1932年出任國民政府教育部體育督學兼任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曾負責主辦第三屆、第六屆和第七屆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1948年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王正廷當選该会理事長,江良規当选總幹事(未就任,改由郝更生擔任總幹事)。
1949年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遷往臺灣,王正廷未赴台湾,由郝更生總幹事代理事長職務(等同兼任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54年出任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江良規出任總幹事。[1][2][3]同年7月回任教育部體育委員會主委,至1971年1月退休[4]。1975年10月外出散步時被機車撞倒,最終不治而亡。
參考書籍
- Stefan Huebner, Pan-Asian Sports and the Emergence of Modern Asia, 1913-1974. Singapore: NUS Press, 2016.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 | ||
前任: (未參加) 1951年首届新德里 |
亞洲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團長 二屆馬尼拉 1954年5月1日—1954年5月9日 |
繼任: 鄧傳楷 1958年三屆東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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