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利記
鄭利記(1874年—1915年),名利,字利記,以字行,號春亨,商號景百。臺灣臺南人,曾任大潭庄長和崇德區長(今屬臺南市歸仁區)。其子為鄭登臨。
鄭利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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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經商,1910年遷居臺南市區,入西來庵五福王爺廟為董事,從事扶乩宗教服務,因而結識余清芳、蘇有志。1914年余清芳約以共同抗日,鄭利記同意,負責會計帳務工作。
判決
民法第五二一號臨時法院判決書.1915:
被告鄭利記,曾任大潭庄區長,由於私人理由自動去職。
明治四十三年間轉居臺南市,爾來即成西來庵之篤敬信徒,出入該廟,與被告蘇有志共同掌管該廟之事務。去年二月間,受余清芳之勸,贊同其所策劃之暴動計劃,與余清芳、蘇有志等一再磋商結果,擬採如下步驟:先逐漸勸募該廟信徒,隨即納為黨員。藉籌募該廟建醮費名義,醵集黨費,並與被告蘇有志、盧乙、陳清密等人共事問佛,復稱山中有寶劍,並得神詔,余清芳應受領此劍等語,藉以勸募黨員。
被告主為從事黨費之徵收及出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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