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學校
香港
在香港,由於政府推行九年免費強制教育,所有適齡學童都必須上學。但對於長期患病的學生,由於他們不能入讀常規的學校,香港紅十字會於1954年成立的醫院學校為他們提供了學習機會。現時香港有18家醫院學校,並得到教育局的資助。
按教學程度可以分為:學前教育、小學及中學教育三類。另外,因應學者形式的不同,又可分為:普通科、精神科及家居教學三種不同的形式。
美國
在美國,因應於1997年通過的《特殊學習需要法案》及2002年通過的《沒有孩子被遺忘法案》,有關教育當局亦開始積極為病童提供各種教育的渠道,包括成立醫院學校。
外部連結
- 香港教育統籌局:課程發展署:醫院學校課程指引
- 《明報》:紅會開辦50載 醫院學校老師病童互挽,2004年8月26日
特殊學校分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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