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英語:),又称金融工具信用工具交易工具等,它们可以被创建、交易、修改和结算。它们可以是現金货币)、在实体中拥有所有权权益的凭证(股份),或者是收取或交付的契约权利(例如货币;债务:债券贷款;股权: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期權期货远期契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 32和39将金融商品定义为“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契约”。[1]

根据金融商品是基于权益(反映发行实体的所有权)还是基于债务(反映投资者向发行实体提供的贷款),可以将其按“资产类别”分类。如果该工具为债务,则可以进一步分为短期(少于一年)或长期。外汇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债务为基础也不以权益为基础,而是属于自己的类别。

种类

金融工具可以是现金工具或衍生性金融商品:

资产类别 工具类型
有价证券 其他现金 交易所交易衍生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场外衍生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长期债

>1年

债券 借贷 债券期货
债券期货选择权
利率掉期交易

利率上限和下限 利率期权奇异期权

短期债

≤1年

票据,例如国库证券
商業票據
存款

大额存单

短期利率期货 遠期利率協議
股权 股票 N/A 股票期權
股票期货
股票期权
奇异衍生品
外汇交易 N/A 即期外汇 货币期货 外匯期權
远期契约
外匯掉期
货币互换

一些工具违反了上述矩阵的分类,例如附買回協議

计量收益或损失

金融工具的损益如下:

工具类型 分类 计量 损益
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 摊销成本 终止确认或减值时的净收入(外汇和减值立即在净收入中确认)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存款账户公允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减值立即在净收益中确认)

另见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AS) 32.11
  2. Understanding Derivativ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hicago. Accessed August 2, 201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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