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

冥婚又稱配骨陰婚鬼婚靈婚,是指有死者参与的婚姻。是一種部分国家的民間習俗。在中国,訂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訂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就是冥婚。冥婚又分為「死人與死人」和「死人與活人」兩種。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舉辦冥婚。

從前在民間冥婚多出现在富户,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台灣早年鄉下也曾流行。近年来中国大陆北方冥婚现象的繁盛[1],加上男多女少,女尸奇货可居,发生多起盗窃女尸案和杀女卖尸案[2][3][4],多位女子成为冥婚习俗的受害者。

歷史

东亚

冥婚或起源於殷商,[5]並流傳於周代。冥婚自古被認為是陋俗,《周禮·地官》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所謂“迁葬与嫁殇”就是指冥婚,《周礼》已明确禁止冥婚,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现在亦偶然出現。史載,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的儿子曹冲13岁夭折,曹操出于对儿子的疼爱,便下聘已死的甄氏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6]宋人周去非寫書斥責曹操實行冥婚陋俗。北魏始平公主英年早逝,孝文帝追赠穆正国早死的儿子穆平城为驸马都尉,与公主冥婚合葬。

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幾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南宋康與之《昨梦录》載“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

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書儀》有夭殤男女之家長的冥婚書、答冥婚書、冥婚祭文等,說明了唐朝当时社會的現象。

民國初年,冥婚風氣仍盛,但名目不一,如:河北省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河北滄縣有「娶乾骨」之俗,浙江省定海縣有「陰配」之俗,廣東省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廣西省隆安縣有「鬼婚」之俗。民初的北京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其他如山西安徽江蘇等地皆有冥婚習俗,見諸於各朝文人筆記。蒋介石的弟弟蒋瑞青死後也曾办过冥婚。據悉1976年中國河北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後,該地的「鬼婚」儀式就相當盛行。[7]1968年5月29日,時任台北市長高玉樹為長子少尉高成器(服預官役),與高成器同時過世的女友吳純純完成冥婚,是台灣最有名的冥婚案例。

台灣民間信仰娶神主習俗中,過世的女方家屬會把生辰八字放在一個紅包袋裡,再把紅包放到路邊等有緣人來撿。是以長輩會告誡小孩,路邊的紅包袋別亂撿,否則會娶到鬼新娘。嘉義縣東石鄉鄉民陳平曾因三度捡到冥婚女的生辰八字,不得不冥婚三次。[8]

1982年2月20日,韓國光州民眾暗中為在光州事件中被戒嚴軍殺害的青年尹祥源和1978年因煤氣中毒去世的朴基顺二人暗中舉行冥婚儀式,《献给你的进行曲》即由此而生。

而2011年5月,韓國已故女演員鄭多彬的父母為女兒舉行冥婚,新郎為一名於2002年死亡的男子文在成[9]

現代一些雙方或其中一人死去的未婚情侶亦會舉行冥婚,這是出於家人對已死子女的思念,或情侶在生的一方對已死一方的思念與忠誠。

欧洲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纳粹德国曾出于战争考量,允许妇女与其作为士兵已阵亡的未婚夫登记婚姻,以获得社会保障及其子女的婚生地位。[10]

法国,《民法典》第171条规定并允许死后结婚[11]。1959年12月2日马尔帕塞拱坝决堤事件后,同年12月31日通过的第59-1583号法律第23条将这一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存在的立法重新纳入《民法典》,目的是使决堤事件当中逝世的父亲的未出生婴儿获得婚生地位。事实上,在1972年1月3日的《亲子关系法》之前,法国的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方面享有不同的权利,如今死后结婚则更多地是出于个人愿望而不是出于法律问题。

儀式

中國大陸

冥婚常常是已亡男女的結婚,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迎娶仪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也要搭棚宴请,门前亮轿。“新娘”的照片或牌位由送亲太太捧出交给娶亲太太,放入喜轿。到男方家后由娶亲太太把“新娘”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与“新郎”的并列,再由娶亲太太代为给全神上香叩拜,就算拜天地了。“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也要供于“新婚夫妇”的牌位或照片前。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起灵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才算“夫妻”并骨合葬。葬罢祭祀后,男女双方的家属边哭边道“大喜”,此后作为亲家来往,通常還要選定後裔過繼,以承香火

臺灣

陰間女性嫁給陽間男性,臺灣稱為「娶神主」,有著特別的儀式。 在臺灣的早期鄉間更有可能可以以撿紅包的方式「娶神主」不管是否是自願的,古時人們相信冥婚會給人帶來好的運氣。

朝鮮半島

家人為死者找冥婚對象時要先合八字,雙方家屬同意後即可擇吉成婚,儀式通常在廟宇舉行,一般會挑吉時舉行冥婚禮,由雙方家屬分別捧著穿著傳統婚服、代表新郎與新娘的娃娃連同牌位舉行冥婚儀式,再將娃娃、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並列,以示雙方結為夫婦。再進行除煞、焚燒遺物等儀式。最後把夫妻二人合葬[12]

其他

東南亞,有娶鬼新娘為自己增運的巫術。另外有罪犯为了获得尸体牟利而杀人,将死者尸体贩卖。[13]

中国传说里亦有在在長洲縣(今江蘇吳縣),一青年到鄉下探親,遇到鬼小姐求親的故事。[14]

流行文化

引用

  1. . 中国新闻周刊杂志微信公众号. 2016年5月12日 [2016-05-15] (简体中文).
  2. . 腾讯网转载南方新闻网. 2007年2月15日 [201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0) (简体中文).
  3. . (新加坡)联合晚报. 2007-06-15 [201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6) (简体中文).
  4. . 央视网. 2005年6月11日 [201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6) (简体中文).
  5. 江林《冥婚考述》載:“殷商是冥婚的起源期,甲骨卜辭中有對殷王娶冥婦的記載;魏晉南北朝是冥婚的發展期,隋唐五代是冥婚的興盛期,宋元明清是冥婚的繼續發展期。”
  6. 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
  7. 施無畏:《冥婚、鬼婚和神婚》
  8. 2008年08月11日《蘋果日報》〈三度冥婚 男擁四妻忙翻
  9. . [2011-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6).
  10. Cornelia Essner, Edouard Conte: Fernehe, Leichentrauung und Totenscheidung. Metamorphosen des Eherechts im Dritten Reich. In: Vierteljahrshefte für Zeitgeschichte. Jahrgang 44 (1996), Heft 2, S. 201–227. (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7 MB), S. 211.
  11. . [11 March 2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7) (法语).
  12. . [2016-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5).
  13. . [2007-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10).
  14. 徐徹. . 9789888570874. Xianggang zhong he chu ban gong si. 2020 年: 190.

书目

  • 施無畏:《冥婚、鬼婚和神婚》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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