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寧 (明初御史)

陳寧14世纪—1380年),初名陳亮洪武賜名陳寧茶陵县人,明朝初年官员,因胡惟庸案诛杀

生平

元朝末年,其为鎮江小吏,后跟随朱元璋大军至金陵,擔任一名將軍的幕僚朱元璋看到其起草的檄文寫得非常好,就考他,要他寫檄文,文章雄壯,於是朱元璋任命陳寧为行省掾吏。当时陳寧奉命到淮安征兵,到高郵时被张士诚部队俘虜,陳寧不屈,后被放还,升任广德知府,其代民請求減免賦稅,没有批准。于是其自己上奏朱元璋道:“民间饥荒如此,还征税不已,这是要把百姓驱赶到张士诚那裏去。”朱元璋于是答应他的要求[1]。后任樞密院都事提刑按察司僉事、浙東按察使中書參議,当时有人说其过错,朱元璋亲自审问,后招认,并在應天监狱中監禁一年。当时朱元璋惜才,于是免除其罪过,任命太倉市舶提舉。

洪武元年(1368年),召拜司農卿,后担任首任兵部尚書[2]。次年,出任松江知府,单安仁接任兵部尚书[3]。同年九月,改任山西行省参政临洮府同知[4]。同年十月,改任中书省左参政[5],管理礼部户部吏部赐名[6]

洪武三年(1370年),因连坐而任苏州知府。后改任浙江行省參政,未赴任前由胡惟庸推荐,召为御史中丞,后兼任國子監事,升任右御史大夫左御史大夫[7]

陈宁在苏州时征收赋税非常苛刻,经常用烙铁烧人,迫人給錢,当时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称其为“陳烙鐵”。到金陵任職時,更加苛刻,朱元璋经常指责陳寧,陳寧仍不悔改。其子陳孟麟亦数次劝诫,陳寧大怒,竟然捶打陳孟麟数百下,直到打死。朱元璋听后非常厌恶陳寧,称:“陳寧对其子都如此,那么对君父(我)又会怎樣呢?!”陳寧听后非常恐惧,于是与胡惟庸通谋。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为胡惟庸案案发,陳寧伏诛[8]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明史/卷308
  1. 明史》(卷308):“陳寧,茶陵人。元末為鎮江小吏,從軍至集慶,館于軍帥家,代軍帥上書言事。太祖覽之稱善,召試檄文,詞意雄偉,乃用為行省掾吏。時方四征,羽書帝午,寧酬答整暇,事無留滯,太祖益才之。淮安納款,奉命徵其兵,抵高郵,為吳人所獲。寧抗論不屈,釋還,擢廣德知府。會大旱,乞免民租,不許。寧自詣太祖奏曰:「民饑如此,猶征租不已,是為張士誠驅民也。」太祖壯而聽之。”
  2. 明太祖實錄》(卷34):中书省奏定六部官制部设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先是中书省惟设四部以掌钱榖礼仪刑名营造之务 上乃命李善长等议建六部以分理庶务至是乃定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官以滕毅为吏部尚书樊鲁璞为侍郎前司农卿杨思义为户部尚书少卿刘诚为侍郎钱用壬为礼部尚书世家宝为侍郎陈亮为兵部尚书朱珍为侍郎周祯为刑部尚书盛原辅张仁为侍郎单安仁为工部尚书张文为侍郎 上御奉天殿六部官入见 上谕之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所以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六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中书分理者六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须竭心为朕经理或有乖谬则贻患于天下不可不慎。
  3. 《明太祖實錄》(卷40):以工部尚书单安仁为兵部尚书,孙克义为工部尚书。克义故元平章,守真定。常遇春下真定,克义降。至是擢用之。
  4. 《明太祖實錄》(卷45):召山西参政杨宪为中书省右丞以侍御史王居仁为兵部尚书松江府知府陈亮为山西行省参政临洮府同知班用吉为狭西行省参政
  5. 《明太祖實錄》(卷46):己巳召山西参政陈亮为中书省左参政知吏户礼三部事
  6. 明史》(卷308):“辛丑除樞密院都事。癸卯遷提刑按察司僉事。明年改浙東按察使。有小隸訟其隱過,寧已擢中書參議,太祖親鞫之,寧首服,繫應天獄一歲。吳元年,冬盡將決,太祖惜其才,命諸將數其罪而宥之,用為太倉市舶提舉。洪武元年召拜司農卿,遷兵部尚書。明年出為松江知府。用嚴為治,積蠹弊,多所厘革。尋改山西行省參政。召拜參知政事,知吏、戶、禮三部事。寧,初名亮,至是賜名寧。”
  7. 明史》(卷308):“三年,坐事出知蘇州。尋改浙江行省參政,未行,用胡惟庸薦,召為御史中丞。太祖嘗禦東閣,免冠而櫛。寧與侍御史商暠入奏事,太祖見之,遂移入便殿,遣人止寧毋入。櫛已,整冠出閣,始命入見。六年命兼領國子監事。俄拜右御史大夫。八月遣釋奠先師。丞相胡惟庸、參政馮冕、誠意伯劉基不陪祀而受胙,太祖以寧不舉奏,亦停俸半月。自是,不預祭者不頒胙。久之,進左御史大夫。”
  8. 明史》(卷308):“寧有才氣,而性特嚴刻。其在蘇州徵賦苛急,嘗燒鐵烙人肌膚。吏民苦之,號為「陳烙鐵」。及居憲台,益務威嚴。太祖嘗責之,寧不能改。其子孟麟亦數諫,寧怒,捶之數百,竟死。太祖深惡其不情,曰:「寧於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耶!」寧聞之懼,遂與惟庸通謀。十三年正月,惟庸事發,寧亦伏誅。”
政府职务
新頭銜 明朝兵部尚書
1368年—1369年
繼任:
单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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