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昱安殺父案
2010年9月13日,住在台北縣新莊市(現新北市新莊區)男子陳昱安長期無業,花用家中父母金錢,因不滿父親叫其外出工作,持菜刀、生魚片刀瘋狂砍殺111刀致死。2013年1月31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之死刑定讞,於土城看守所等候槍決。2019年1月18日,於看守所內以橡皮筋自縊身亡。[1]
陳昱安殺父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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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
判决下达日期 | 2013年1月30日 |
判例引注 | 102年度台上字第446號 |
转录 | 裁判書 |
案件历史 | |
相关行动 | 歷審案件 |
凶嫌
陳昱安(原名陳文雄[2],1982年—2019年),新北市新莊區人。因祖父(於2001年逝世)過度寵溺,戲稱會給他遺產[3],但由於陳男國中畢業後不升學也不工作,長期無業在家玩電腦,常遭父親叨念,因此有了行凶動機。
在行兇前曾有多次買開山刀回家,但被其父沒收。後來,陳昱安寫下了「殺父筆記本」,開始計劃殺父,並對家人不利。筆記本內容模仿韓國經典電影《朋友》,完整記載殺人方式,用字遣詞充滿怨恨;而且刀械的選用也很講究,就連「刀子的厚度也要仔細研究」,他實際利用雞骨頭來做實驗,認為刀不用長,有6吋以上,就很足以殺人,但如果刀身厚度太薄,刀身就會斷裂。所以經過屢次測試後才選擇凶器。
案發過程
2010年9月6日,陳父因無法忍受長子長年好吃懶做,限期他五日後搬離家中,陳嫌為此怒火中燒,決定將計畫付諸行動,隔日晚上,他先後在打鐵店及某賣場購買刀具,由於父親堅持要他搬離住處,陳嫌只好先帶著簡單行李氣憤離開。
任職紡織廠保全員的陳父,同月13日晚上11時許,要出門上大夜班,他一打開公寓大門就撞見陳嫌,陳父當場沒好氣地怒斥:「你都被趕出家門了,怎麼還有臉回來?」[2]豈知陳嫌突然拿出預藏的刀,朝父親頸部砍去,陳父情急下撥開刀,還將陳嫌眼鏡也一併打落。
陳父眼見逆子喪心病狂,趕緊大聲呼喊救命,陳嫌卻沒住手,隨即抽出預藏在鐵門下的另一把刀,使勁往父親胸部刺,而殺紅了眼的他,又重拾原本刀具朝父親頸部、上下肢及身軀猛砍,累了還換手行兇,警方獲報趕抵時,陳父已肚破腸流,慘死於血泊之中。
陳昱安被捕時,對警方說:「不用太在意。」對於殺父行為,不知恥地聲稱:「後悔不存在我心中。」對於其他家人,陳嫌嗆聲表示恨之入骨,「我也想對他們行兇!」事後陳母對長子深感絕望,不願原諒,還寫信懇求法官判死,2013年1月30日,最高法院認定陳男極其兇惡,判死確定。[4]
後續起訴審判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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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昱安殺父判死定讞6年 看守所內橡皮筋勒脖自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中央社,2019年1月18日
-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一○二年度台上字第四四六號
- . [201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1).
- 【凶宅打卡】殺父筆記本之逆子111刀弒親案,蘋果日報
- 逆子111刀弒父死刑定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
- . ctwant. 2022年6月15日 [2023年10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6月1日).
- . Yahoo News. 2019年1月19日.
- . 鏡週刊. 2019年1月18日 [2022年6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