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群 (三國)
陳群(2世紀—237年2月7日)[1],字長文,潁川許昌人(今中國河南省許昌),東漢末年及三國時期曹魏政權的大臣(曾為劉備效力),「九品官人法」的創建者。
陳群 (三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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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鎮西將軍 | |||||||||
前任:王朗 繼任:衛臻 | |||||||||
司空 | |||||||||
國家 | 三國 | ||||||||
時代 | 曹魏 | ||||||||
主君 | 劉備→ 曹操→曹丕→曹叡 | ||||||||
姓 | 陳 | ||||||||
名 | 群 | ||||||||
字 | 長文 | ||||||||
族裔 | 漢 | ||||||||
籍貫 | 潁川許昌人 | ||||||||
逝世 | 公元237年2月7日 洛陽 | ||||||||
谥号 | 文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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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知人之明
年少時已被其祖父陳寔讚揚:「此兒必興吾宗!」後與孔融結交。劉備到豫州時,請他出任別駕。興平元年(194年),徐州牧陶謙病死,劉備接任徐州牧。
据《三国志》记载,当时陳羣曾警誡劉備不要领徐州,因为袁術还强大,必定會與他爭奪徐州,若果呂布乘機襲取徐州,他必大事不成;可是劉備沒有聽取,果真被呂布大敗,刘备才后悔没有听陈群的话。但陈景云指出:当时吕布正在兖州与曹操相持,并没有余力分兵取徐州;刘备领徐州第二年,吕布才被曹操打败投奔刘备;又一年后,袁术才诱使吕布袭取徐州,所以当时陈群能料到袁术争夺徐州,却不可能提前料到吕布会祸害刘备;而且刘备当时名义上领豫州,但只能屯兵小沛,如果陶谦死后刘备不领徐州,徐州归了其他人,刘备便没有容身之地了,袁术、吕布夺取徐州是意外,而不是刘备接手徐州本身太贪,刘备也没有后悔不听陈群之言的道理;故《三国志》这段记载可能是曹魏史官的附会。卢弼也认可陈景云的说法。
刘备举陈群为茂才,除授柘令,陈群没有赴任,後來隨父親陳紀到徐州避戰,曹操攻滅呂布後,以陳羣為司空西曹掾屬。後歷任多項官職,魏國建立後任御史中丞。
198年,吕布为曹操所打敗,陈群父子在吕布军中见曹操皆拜。曹操久闻其名,便讓陈群为司空西曹掾属。当时有人向曹操引荐王模、周逵,二人均曹操用之;陈群力言不可,認為王模、周逵二人德秽行劣,終其必坏事。曹操不听,结果二人果然犯事受诛,曹操應信當初陈群之言,并向陈群承认错失;陈群便推荐陈矫、戴乾,曹操皆加以任用。后来东吴为叛,戴乾因忠义死于变难;陈矫则成为一位名臣,是以举世均认同陈群知人之明。
制定法度
自從劉備反曹後,東南多變。曹操便以陳羣為酇令,以何夔為城父令,用名士以鎮撫諸縣,使吏民稍定。陳羣又任蕭、酇、長平之令長,于父親亡時辭官。陳羣後任司徒掾,舉高第,為治書侍御史,轉參丞相軍事。魏國建立後,又遷為御史中丞,常與曹操或他人討論或製定法度与政策問題。陈群認為,鞭笞造成的死者更多,因此他极力赞同恢复汉朝已被废除的肉刑(包括宫刑、刖刑),提出:“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则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2]。
九品官人法
及後陳羣任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與曹丕交好,曹丕亦對他很器重。延康元年(220年),曹丕繼任魏王,封陳羣為昌武亭侯,徙為尚書,創制「九品官人法」。文帝稱帝後,遷尚書僕射,加侍中,徙尚書令,進爵潁鄉侯。後為鎮軍大將軍,領中護軍,錄尚書事。
黃初七年(226年),文帝病重,陳羣與曹真及司馬懿等並受遺紹輔政。明帝即位後,進封潁陰侯,增邑五百,并前千三百户,開府。後任司空,錄尚書事。
太和四年(230年),明帝親政不久,司空陳羣錄尚書事,輔助皇帝。吳質則認為輔弼的大臣影響國家的安危,於是對明帝大力稱贊驃騎將軍司馬懿,但則貶抑司空陳羣,說他非國相之才。明帝聽後大為同意,翌日即下詔要督責陳羣,連天下人都不實地批評陳羣。
太和六年(231年),曹真數度上表從斜谷進攻蜀漢,陳羣認為危險。及後曹真再上表從子午谷道攻蜀。陳羣又向明帝分析計劃的不當處,更提出自己用兵之計,明帝聽從他的計劃,於是命令曹真按計劃攻蜀。但因為連日下雨,不利行軍,陳羣又說服明帝退兵。其後又多次秘密地向明帝進諫,陳述各個政令決策的得失。
青龍四年十二月癸巳(237年2月7日),陳羣逝世,諡曰靖侯,其子陳泰繼嗣。
經學成就
性格特徵
- 陳羣有知人之能,曾稱王模和周逵德行差劣,勸曹操不要任用;又先後推薦陳矯及戴乾。王模和周逵日後因作亂而被誅殺;而陳矯成為曹魏的重臣,戴乾亦為曹魏盡忠而死。
- 陳羣家世顯赫,是當世清流名士,對人物的行為舉止甚有要求,他因此不滿行為放誕的郭嘉,曾於朝上當曹操之面責備郭嘉。
- 陳羣善於鑒賞印章,據《魏略》引《相印書》記載:「相印法本出陳長文(即陳羣),長文以語韋仲將(即韋誕),印工楊利從仲將受法,以語許士宗(即許允)。利以法術占吉凶,十可中八九。仲將問長文『從誰得法』?長文曰:『本出漢世,有《相印(經)》、《相笏經》,又有《鷹經》、《牛經》、《馬經》。印工宗養以法語程申伯(魏征東將軍),是故有一十二家相法傳於世。』」
評價
- 《三國志·陳羣傳》載陳寔語:「此兒必興吾宗!」
- 袁準:「故司空陳羣則不然,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而外人不知。君子謂群於是乎長者矣。」
- 《三國志·陳羣傳》載:「在朝無適無莫,雅杖名義,不以非道假人。」又稱其「弘博不伐」。
- 《三國志·辛毗傳》載曹叡語:「陳公可謂善變矣。」
- 《三國志·桓二陳徐衛盧傳》陳壽評:「陳羣動仗名義,有清流雅望;泰弘济简至,允克堂构矣。魏世事统台阁,重内轻外,故八座尚书,即古六卿之任也。陈、徐、卫、卢,久居斯位,矫、宣刚断骨鲠,臻、毓规鉴清理,咸不忝厥职云。」「追观陈群之议,栈潜之论,适足以为百王之规典,垂宪范乎后叶矣。」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載孫盛語:「於禮,婦人既無封爵之典,況于孩末,而可建以大邑乎?悳自異族,援繼非類,匪功匪親,而襲母爵,違情背典,於此為甚。陳羣雖抗言,楊阜引事比並,然皆不能極陳先王之禮,明封建繼嗣之義,忠至之辭,猶有闕乎!」
- 《三國志·后妃傳》陳壽評:「魏后妃之家,雖云富貴,未有若衰漢乘非其據,宰割朝政者也。鑒往易軌,於斯為美。追觀陳羣之議,棧潛之論,適足以為百王之規典,垂憲範乎後葉矣。」
- 《三國志·荀彧傳》裴注引《荀彧別傳》載:「(荀彧)前後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鍾繇、陳羣,海內則司馬宣王,及引致當世知名郗慮、華歆、王朗、荀悅、杜襲、辛毗、趙儼之儔,終為卿相,以十數人。」
- 《三國志·王衛二劉傅傳》中《吳質傳》裴注引《魏略》載吳質向曹叡評論:「驃騎將軍司馬懿,忠智至公,社稷之臣也。陳羣從容之士,非國相之才,處重任而不親事。」曹叡根據此言下詔責備陳羣,卻不被當世所認同,《魏略》又載:「天下以司空不如長文,即群,(吳質)言無實也。」
- 《三國志·趙儼傳》載:「初,儼與同郡辛毗、陳羣、杜襲並知名,號曰辛、陳、杜、趙云。」
- 《晉書·江逌傳》載江逌疏文:「昔漢起德陽,鍾離抗言;魏營宮殿,陳羣正辭。」
- 《晉書·庾亮傳》載:「亮美姿容,善談論,性好莊老,風格峻整,動由禮節,閨門之內不肅而成,時人或以為夏侯太初、陳長文之倫也。」
- 《後漢書·禰衡傳》載:「或問衡曰:『盍從陳長文、司馬伯達乎?』對曰:『吾焉能從屠沽兒耶!』」《典略》亦載禰衡事:「或問之曰:『何不從陳長文、司馬伯達乎?』衡曰:『卿欲使我從屠沽兒輩也!』」
- 《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注評諸葛亮:「委質魏氏,展其器能,誠非陳長文、司馬仲達所能頡頏,而況於餘哉!」
- 《三國志·諸葛瑾傳》載諸葛瑾語:「聞任陳長文、曹子丹輩,或文人諸生,或宗室戚臣,寧能御雄才虎將以制天下乎?」
- 袁宏《三國名臣頌》:「長文通雅,義格終始。思戴元首,擬伊同恥。人未知德,懼若在己。嘉謀肆庭,讜言盈耳。玉生雖麗,光不踰把。德積雖微,道暎天下。」
- 曹植:“容中下士,则众心不携;进吐善谋,则众议不格。至德纯粹者,陈司空也。”
- 裴松之:“委质魏氏,展其器能,诚非陈长文、司马仲达所能颉颃,而况於馀哉!”
- 《博物记》:“太丘长陈寔、实子鸿胪纪、纪子司空群、群子泰四世,于汉、魏二朝并有重名,而其德渐渐小减。”
- 洪迈:“夫曹氏篡汉,忠臣义士之所宜痛心疾首,纵力不能讨,忍复仕其朝为公卿乎?歆、群为一世之贤,所立不过如是。”
- 王夫之:“魏从陈群之议,置州郡中正,以九品进退人才,行之百年,至隋而始易,其于选举之道,所失亦多矣。……然且行之六代而未尝不收人才之用,则抑有道焉。” “曹孟德心知摧折者之固为乱政,而标榜者之亦非善俗也,于是进崔琰、毛玠、陈群、钟繇之徒,任法课能,矫之以趋于刑名,而汉末之风暂息者数十年。”“青龙、景初之际,祸胎已伏,盖岌岌焉,无有虑此为睿言者,岂魏之无直臣哉?睿之营土木、多内宠、求神仙、察细务、滥刑赏也,旧臣则有陈群、辛毗、蒋济,大僚则有高堂隆、高柔、杨阜、杜恕、陈矫、卫觊、王肃、孙礼、卫臻,小臣则有董寻、张茂,极言无讳,不避丧亡之谤诅,至于叩棺待死以求伸;睿虽包容勿罪,而诸臣之触威以抒忠也,果有身首不恤之忱。” “陈群上封事谏魏主,辄削其草;杨阜触人主之威以直谏,与人言未尝不道;袁宏赞群之忠,而讥阜之播扬君恶。夫阜激而太过,诚然矣;以群之削草为忠臣之极致,又奚得哉?”“曹操以刻薄寡恩之姿,惩汉失而以申、韩之法钳网天下;崔琰、毛玠、钟繇、陈群争附之,以峻削严迫相尚。士困于廷,而衣冠不能自安;民困于野,而寝处不能自容。故终魏之世,兵旅亟兴,而无敢为萑苇之寇,乃蕴怒于心,思得一解网罗以优游卒岁也,其情亟矣。”“曹孟德惩汉末之缓弛,而以申、韩为法,臣民皆重足以立;司马氏乘之以宽惠收人心,君弑国亡,无有起卫之者。然而魏氏所任之人,自谋臣而外,如崔琰、毛玠、辛毗、陈群、陈矫、高堂隆之流,虽未闻君子之道,而鲠直清严,不屑为招权纳贿、骄奢柔谄猥鄙之行,故纲纪粗立,垂及于篡,而女谒宵小不得流毒于朝廷,则其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