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有仁
陸有仁(1742年—1802年),即汪有仁[1],字靜巖,浙江省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清朝大臣,清朝乾隆三十四年進士,隨後被分發為刑部主事,後歷任直隸布政使、甘肅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工部右侍郎等職,最後在陝西巡撫任上過世。[2]
陸有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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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部右侍郎、代辦陝甘總督事、兼署甘肅布政使 | |
國家 | 清朝 |
時代 | 清代中期 |
主君 | 清高宗→清仁宗 |
姓 | 陸姓 |
名 | 有仁 |
字 | 靜巖、樂山 |
族裔 | 漢族 |
籍貫 | 浙江省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人 |
出生 | 清朝高宗乾隆七年(1742年) |
逝世 | 清朝仁宗嘉慶七年(1802年) 61歲 |
出身 | |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己丑科 二甲第四十二名 賜進士出身 |
生平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陸有仁在當年的己丑科殿試,獲得了二甲第四十二名的成績,被賜予了進士出身的身分。隨後被分發為正六品的刑部主事,在三十七年(1772年)時補官。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以刑部郎中的身分擔任這一年的貴州鄉試正考官。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外放授為從四品[3]的廣西省梧州府(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知府。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調任為太平府(今崇左市一帶)知府。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安南國發生內訌,有些邊境夷人便率領家眷來投奔清朝,而因為陸有仁詳細詢問夷人的官員,並且援助接濟等各方面都處理得宜,被總督孫士毅上奏,並請求留同防邊,後得旨嘉獎。因此陸有仁便被提拔為正四品的福建省延建邵道道員。[4]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調任為福建省督糧道(督運漕糧)道員。
參考文獻
- 《欽定國史大臣傳·次編·卷83》
- 《杭州府志·清乾隆刻本·卷七十一》:「三十四年己丑陳初哲榜,汪有仁,錢塘人,桐州知府,本姓陸。」
- 《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五·陸有仁傳》
- 《清史稿·志九十一》:「府知府一人。初制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從四品。」
- 《清史稿·列傳一百四十五·陸有仁傳》:「五十二年,安南內訌,夷眷來奔,有仁處置得宜。會擢福建延建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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