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
辯論賽的進行方式
正反雙方根據明訂的題目與規則,以具有勝負決定權的裁判人員為對象,所進行的口語說服競賽。比賽進行方式依賽制不同而有所變化。
英国议会式辩论
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辩论方式,一般以英语为辩论语言。每年举行的世界大学辩论赛(World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和欧洲大学辩论赛(European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都遵循英国议会式辩论的格式。
比赛每一轮都设定不同的论题,一般在比赛开始前十五分钟公布,由选手现场准备。每一轮比赛人数为四个二人队,一共八人。四个队伍分别被划分为上议院(Upper House)和下议院(Lower House)的政府(Government, Proposition)和反对党(Opposition)。四个队的名称分别为上议院政府(Opening Government),上议院反对党(Opening Opposition),下议院政府(Closing Government),以及下议院反对党(Closing Opposition)。四个队分别有不同的职责,每个选手发言7分钟,最终依照结果排第一名到第四名。
新式奧勒岡制
- 起源:奧勒岡辯論制度是由英、美等國法庭間的辯論演進而來,首創於美國奧勒岡州立大學。由台灣大學國際事務學會將其條規翻成中文,而後引進台灣,繼而東吳大學的正言社整理出56條的中文奧瑞岡辯論規則。自民國63年正式引進台灣後,取消「即席抗議」的制度,成為新式奧瑞岡制度,直到今天都一直都是台灣辯論界中常用的一種比賽制度。
- 意義:因為此種辯係脫胎於法庭,所以雙方的辯員有如對簿公堂的兩边,彼此互相提出論證及質詢,正方代表的是原告,反方則象徵被告;主席則有如法官,仲裁抗議的提出成立與否並維持比賽的順利進行;評審則是陪審團,操決勝負之大權。
- 參加人員:正反雙方各派辯士員三位,評審三、五、七位(可增加但以奇數位為主),主席一位,另有按鈴、計時、計分人員。
新加坡制
上个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中学所流行的华语辩论比赛方式。后来被大專华语辯論賽所採用。目前传统的“新加坡制”已经不是主流的大专华语辩论比赛方式。1999年开始,许多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大专华语辩论赛都对传统的“新加坡制”进行不断的更改,一般上是加入了质询,盘问,一对一攻辩,小结,或驳论等环节的其中几项,同时减短或取消了二辩和/或三辩的陈词环节。
传统的“新加坡制”规则如下:
題目
一般來說可以區分成政策性命題與價值性命題,不過這不是個嚴謹的分類方式,部份人士認為由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來做切割,分成三種命題,政策性命題、價值性命題及事實性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