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光宇
生平
雷光宇早年是湖南时务学堂学生。1903年8月,雷光宇自费留学日本,入弘文学院。后来他肄业日本东京法政大学,主张君主立宪。此后他为国民宪政会会员,并参加宪友会湖南支部、辛亥俱乐部湖南支部。他曾作为山东代表参加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1][2]1913年6月16日他任山东教育司司长。[3]1921年9月至1922年6月,任交通大学北京学校主任。[4]1922年他被北洋政府任命为南洋大学校长,但未到任。
著作
- 雷光宇 编译,商法商行为,天津:丙午社,1907年
- 彭兆璜,雷光宇,民法財產:物權,1905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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