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禮
雷禮(1505年—1581年),字必进,号古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辰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嘉靖年间主持修建明十三陵以及重建明故宫三大殿。
雷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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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 |
字號 | 字必進,號古和 | |
出生 |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九月十三日 | |
逝世 | 萬曆九年(1581年)七月 | |
配偶 | 娶李氏,继娶張氏、凃氏 | |
親屬 | (子)雷瀚、雷濙、雷瀛、雷泓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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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晋代天文学家雷焕之後。生于弘治十八年(1505年),四歲時差点溺死,嘉靖二年(1523年)入为县學生员,七年中式江西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八名同進士出身,通政司观政,次年授任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兴化府推官,十五年母亲去世丁忧。服阕,嘉靖十八年(1539年)補任南直隸宁国府推官,再丁父忧。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服阕,起升吏部验封司主事,历任考功司、文选司,晋考功司署员外郎,二十四年改文选司,明年署稽勲司郎中,又改验封、考功。二十六年九月云南巡抚應大猷被弹劾,事連雷禮,被贬为大名府通判。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任南京礼部精膳司郎中,六月升浙江提学副使,二十九年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三十一年改北太仆寺,十二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三十二年(1553年)二月升任顺天府尹,三十三年六月升工部右侍郎,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进本部左侍郎,以皇陵完工,加二品服俸。又督修卢沟桥河工程,三十六年(1557年)十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
嘉靖三十六年四月,奉天、謹身、華盖三大殿及奉天门、午门俱被雷火烧毁,由雷禮主持修復明故宫。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九月官至工部尚书添注管事,四十年三月回部管事,仍兼提督工程。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又加升太子太保,以三大殿完工加太子太傅,四十五年加少傅。
家世
曾祖雷啟陽;祖雷遂冲;父雷邦鑑;母鄭氏。具慶下,妻李氏,繼妻張氏;兄楴;祥;祕;祉;䄓,弟祜。子雷瀚(舉人);雷濙(南京刑部郎中);雷瀛(工部員外郎家正五品俸);雷泓(通政司經歷)。孫梯(官生);之楨(庠生);樂(庠生);條(庠生);穀(庠生);曾孫文烱(官生)。[2]
著作
- 《大政纪》36卷
- 《國朝列卿表》139卷
- 《南京太仆寺志》16卷
- 《阁臣行实》8卷
- 《國朝列卿纪》165卷
- 《真定府志》32卷
- 《镡墟堂稿》20卷。
参考资料
- 章宏偉:《明代工部尚書雷禮生平考略》
- 余寅《明故光禄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工部尚書雷公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