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對

電子對為位於同一分子軌道的一對不同自旋電子。其概念由吉爾伯特·路易斯在1916年首次提出。[1]

此分子軌域圖顯示雙原子分子的(左)共價鍵和(右)極性共價鍵,兩者皆形成一電子對

電子為費米子,根據包立不相容原理,一原子中的電子不能有同一量子數。若電子要留在同一分子軌道中(主量子數角量子數磁量子數一致),需改變其自旋量子數。電子的自旋為 -1/2 或 +1/2 ,因此一分子軌道中只能有一對電子。

特性

能量的穩定使電子傾向成對,但不成對電子也是存在的。

電子對有如下功用:

金屬中的外層電子由於金屬鍵的特性,並非成對而近似自由活動。金屬中的電子在低於費米能的狀態時,會因電子-聲子交互作用產生微小的吸引力,成為庫柏對,造成超導體現象。

因在同一分子軌道中的電子對自旋方向相反,它們的磁矩會互相抵消。有時侯電子對受到外磁場影響,產生淨磁矩,形成抗磁性

參考

  1. Jean Maruani. . Springer. 1989: 73 [14 March 2013]. ISBN 978-90-277-2598-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5).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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