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尔呼尔泽
生平
早年生涯
1869年,马克思尔扎布生于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左旗,是阿拉特那班鲁布桑策登()的第二个儿子。父亲死后,5岁的马克思尔扎布被乡下人、喇嘛占星家桑巴()收养。直到15岁时,马克思尔扎布在家附近做杂活。后来他在一个富裕农庄()干活三年,学习了老蒙古文。21岁时,他同乌什·贡德萨布()结婚,婚后生有3个儿子和4个女儿。
宦海沉浮
从1886年到1894年,他在达赖贝子旗的衙门内担任文书,此后直到1905年底在车臣汗部的会盟地任职。他被挑选送入第八世哲布尊丹巴的沙毕衙门,在此任职至1915年。1911年蒙古革命后,他被授予临时宰桑(хар-зайсан)头衔。自1912年底开始,根据博克多汗的诏令,他和扎木彦公、嘉勒桑多诺呼尔策木(Галсандоной-Хурцем)、巴德里巴特尔公(Бадрах-Батор-гуном и) 、巴特奥齐尔(Бат-Очир)共同将原清朝的369卷法律翻译为蒙古文,并参与起草新的65部蒙古法律。1918年,马克思尔扎布晋升为助理宗教和国事大臣,负责起草法令。1919年,他在内务部任职,并获授“乌勒萨德·图什拉格齐·呼尔泽·毕利克图·辅国公”(蒙古語:,意为“敏锐、聪明、善战辅国公”)。自此,他被人们简称为“呼尔泽公”(Хурц-гүн)。
参加蒙古人民革命
中国军队占领外蒙古之后,外蒙古自治政府解散,马克思尔呼尔泽随之自公共事务中脱身。1920年春,他参加了乌兰巴托的革命团体。他本人参与创建了蒙古人民党,并协助索林·丹增以及道格松获得了博克多汗的亲笔信,信中请求苏维埃俄国帮助蒙古摆脱中国的统治。他在库伦参加了反对中国的行动,在恩琴对库伦的进攻失败后,他和其他许多蒙古精英都被中国设在库伦的统治当局监禁。恩琴攻占库伦后,马克思尔呼尔泽重新同蒙古人民党取得联系。在蒙古人民军占领库伦后不久,马克思尔呼尔泽即于1921年7月10日当选为司法部长。
人民革命之后
1922年,他和扎木察拉诺、巴特奥齐尔(Ч. Бат-Очиром)共同领导了蒙古制宪委员会。3月15日,他加入了蒙古人民党。8月8日,他和其他一些司法部官员成立了第九党支部。8月31日,他指导了对道格索姆·鲍道及其他14人以从事“反革命活动”而进行的死刑判决。但是,1923年2月,他自己也被卷入此案。他被逮捕,并于5月被正式免去司法部长职务。根据蒙古人民党中央委员会6月14日的决定,他和阿勒坦格勒(Алтангэрэл)、贡其格达什(Гончигдаш)、拉木扎布(Лхамжав)、扎木彦达木巴(Жамьяндамба)以叛国的罪名被开除出党。他制定的宪法草案被认为过于带有资产阶级性质,他也被逐出宪法起草委员会。
在无职若干月之后,1923年,马克思尔呼尔泽成为宗教事务部部长,随后成为内务部参赞,一直任至1927年。1925年,根据当时可找到的资料,他出版了一本有关博克多汗历史时期的书(阿玛尔1934年出版的有关蒙古历史的书里摘录了该书的部分内容)。1929年10月5日,在没收原封建主的财产时,在一次会议上,沙拉布认为在中国军队占领外蒙古期间,作为巴德玛多尔济的得力助手,马克思尔呼尔泽积累了大量财富,如今它们必须被没收。但是,在10月10日宣布称,马克思尔呼尔泽挪用民众税款之事查无实据。
家庭
杜格尔扎布,蒙古人民共和国党政官员,马克思尔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