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郡 (西晉)
建置沿革
晉代
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陳騫為高平公,改山陽郡為高平國,治所在昌邑县(今山东省巨野县南),属兖州。辖境相当今独山湖及金乡、巨野、邹城等市县之间地。高平國領七縣(侯國):昌邑(侯國)、鉅野、方與、金鄉、湖陸、高平(侯國)、南平陽(侯國)。[1]
永嘉之亂後,后赵改高平國為高平郡,後为东晋所收复。晉廢帝太和元年(366年),前燕攻陷高平郡。[2]太和四年(369年),東晉收復高平郡。[3]晉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年),翟魏攻陷高平郡[4],收復後又一度为前秦所占领。太元十九年(394年),後燕攻陷高平郡。[5]晉安帝義熙五年(409年),劉裕北伐南燕,收復高平郡,為了區別於僑郡而改為北高平郡。[6]
南北朝
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改北高平郡為高平郡。[6]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省兗州,高平郡改屬徐州。元嘉三十年(453年),復立兗州,高平郡還屬兗州。南朝宋時,移治高平县(今邹城市西南),省任城縣。此時,高平郡領高平、方與、金鄉、鉅野、平陽、亢父六縣。[7]宋明帝泰始二年(466年)十二月,宋失淮北四州,北魏攻陷高平郡。[8]
北魏时,復置任城縣,分高平郡之任城、亢父、鉅野三縣重置任城郡,高平郡僅餘四縣。[9]北齐时,高平郡移治任城县(今济宁市任城区)。北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年),滅北齊,高平郡由齊入周。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高平郡,其地屬兖州。[10]
人口
行政長官
高平太守(420年—577年)
行政長官(僑一)
行政長官(僑二)
國主
註釋及徵引文獻
-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 《晉書 卷七十三 列傳第四十三》
- 《資治通鑑 卷一百〇二 晉紀二十四》
- 《晉書 卷九 帝紀第九》
- 《資治通鑑 卷一百〇八 晉紀三十》
- 《宋書 卷三 本紀第三》
- 《宋書 卷三十五 志第二十五》
- 《宋書 卷八 本紀第八》
- 《魏書 卷一百六中 地形志二中第六》
- 《隋書 卷三十一 志第二十六》
- 《晉書 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 《晉書 卷九十一 列傳第六十一》
- 《晉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 《晉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 《宋書 卷五十 列傳第十》
-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 《梁書 卷十一 列傳第五》
- 《宋書 卷六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 《魏書 卷八十四 列傳儒林第七十二》
- 《周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 《新唐書 卷七十二 表第十二》
- 《新唐書 卷七十一 表第十一》
- 《隋書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
- 《晉書 卷九十九 列傳第六十九》
- 《宋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七》
- 《晉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七》
- 《宋書 卷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四》
- 《南齊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八》
- 《宋書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四》
- 《南齊書 卷二十九 列傳第十》
- 《南齊書 卷三十 列傳第十一》
- 《南齊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 《晉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五》
- 《册府元龟 卷一百七十三 帝王部 继绝》
- 《艺文类聚 卷五十一 封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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