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庄
行政區劃
鹿野地區在清治時期至日治初期隸屬南鄉,臺東廳在1897年6月成立後,南鄉隸屬「卑南辨務署」。1898年7月31日,臺東廳公告劃設為25區,鹿藔社、義安庄、擺仔擺社、巴那叭社、大埔尾社被劃為「第4區」[1]。1900年5月3日,新鄉改隸「卑南出張所」[2]。1901年11月11日,卑南出張所改為「臺東廳直轄」[3]。1905年7月17日,臺東廳改劃設為以地名稱呼的20區,鹿藔社、義安社、擺仔擺社、大埔尾社、老吧老吧社、新良庄被劃為「鹿藔區」[4]。1909年12月3日,鹿藔區下新設「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社 」(新七腳川社)[5]。1911年8月21日,公告鹿藔區設立移民村──鹿藔村(包含擺仔擺社、老吧老吧社)、大原村(包含義安社、大埔尾社、新良庄)[6]。1914年5月23日,臺東廳施行街庄整併,擺仔擺社併入老吧老吧社,新良庄併入大埔尾社[7]。1915年11月13日,里壠區、新開園區、鹿藔區三區獨立合併為「里壠支廳」。1919年1月15日,鹿藔區更名為「鹿野區」,並在大原村北側增設「月野村」,以及裁撤鹿藔社、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社、大埔尾社、老吧老吧社[8]。鹿野地區在此時的街庄如下:
- 鹿野區
- 南鄉:鹿野村、大原村、月野村
- 里壠區
- 南鄉:雷公火社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臺東廳直轄及里壠支廳合併為「臺東支廳」。1923年5月2日,復設「里壠支廳」[9]。鹿野地區在此時的大字如下:
- 鹿野區:鹿野村、大原村、月野村[10]
- 里壠區:雷公火
1937年10月1日,臺東廳實施街庄制,改支廳為郡、改區為街庄;里壟支廳改為「關山郡」,鹿野區改為關山郡「鹿野庄」,月野劃入關山庄,原里壠區的雷公火則劃入鹿野庄;鹿野庄轄域內分為鹿野(Shikano)、大原(Ōhara)、雷公火(Raikōka)等3個大字;鹿野大字下有「鹿野」、「鹿寮」、「擺子擺」、「老吧老吧」小字名,雷公火大字下有「上野」、「中野」、「下野」小字名,大原大字下有「大埔尾」、「新良」、「バロハイチカソワン」小字名[11]。
二戰後,鹿野庄改為臺東縣關山區「鹿野鄉」,而雷公火南側劃為延平鄉鸞山村。
1905年[4] | 1920年[10] | 1937年 | 現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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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 街庄社 | 街庄區 | 大字 | 街庄 | 大字 | 鄉鎮 |
鹿藔區 | 義安社、大埔尾社、新良庄 | 鹿野區 | 月野村 | 關山庄 | 月野 | 關山鎮 |
大原村 | 鹿野庄 | 大原 | 鹿野鄉 | |||
鹿藔社、老吧老吧社、擺仔擺社 | 鹿野村 | 鹿野 | ||||
里壠區 | 雷公火社 | 里壠區 | 雷公火 | 雷公火 | ||
鹿野鄉、延平鄉 |
區、庄長
設施
參考來源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 臺灣總督府報. 1900-05-03.
- . 臺東廳報. 1911-11-11.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 臺東廳報. 1911-08-21.
- . 臺灣總督府報. 1914-05-23.
- . 臺灣總督府報. 1919-01-15.
- . 臺灣總督府報 第2931號. 1923-05-02.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 .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