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家瑞
生平
黃家瑞是萬曆十一年進士黃中色的孫子、萬曆三十七年舉人黃昌年的兒子,在天啟七年(1627年)成為舉人[2],到崇禎七年(1634年)中進士,獲授汾陽知縣,調任良鄉,之後歷官祠祭主事、員外郎,外任揚州衛僉事[1]。不久他因為抵禦流寇有功擢任僉都御史,督理淮揚的鹽法與軍餉;南京失陷,他和沈猶龍、周蘭、崔騰鯉、眭明永、陳子龍、李待問、王雄、章簡等人募招義士數千人起兵支援吳志葵及黃蜚,隆武帝召任大理右少卿,松江淪陷後在浦口投水自殺[3]。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二》:家瑞,字禎臻,滕縣人。崇禎七年進士,授汾陽知縣。調良鄉,歷祠祭主事、員外郎,出為揚州僉事。
- 道光《滕縣志·卷二》:天啟七年丁卯(舉人)……黃家瑞 書,昌年子、中色孫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二》:南京亡,(沈)猶龍斥私資五千金,與黃家端、周蘭、崔騰鯉、眭明永、陳子龍、李待問、王雄、章簡等募士數千,……與吳志葵、黃蜚合勢。……以卻寇功,擢僉都御史,督理淮揚鹽法軍餉。紹宗立,召大理右少卿。嵩江陷,轉展至浦口,赴水死。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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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武清周 |
明朝汾陽縣知縣 1634年-1635年 |
繼任: 張首標 |
前任: 戴運昌 |
明朝良鄉縣知縣 1638年-崇禎年間 |
繼任: 張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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