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流芳
生平
父黄需字惟溥,明经敎授。萬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進士,中贵贷之金,弗受。授吉水令,赋无羡入,文江堤圯,捐俸筑之,荐循良第一,擢松江府同知,却漕羡二千缗。丁父艰归,补寧國府郡丞。时太平守欲以厰务相委,力辞不就。宁国织造歲币必先献机様,流芳白罢之。郡故进棃栗,中贵横索,流芳第如故额而止。擢南户部员外郎,拮据于水兑马草场,九库中多冒滥,尽汰之。署扬州关,皆避羶处冷。出守池州府[1],时大水,拯饥弭乱,城东火延民居,望风叩拜,火辄返,民筑回风阁。纪异擢广西副使,会土司蚕食边界,下檄责之,遂归侵地。柳庆间多剧盗,率诸将削平之,进参政[2]。自握宪至分藩,皆以廉节饬躬,文武将吏无敢以餽遗进者。会督抚征黎,召兵于苍梧,以议不合罢归,两台交章荐不起。与吉水邹元标善,尝语之曰:自安古处,恐难谐俗。流芳答曰:非欲立异,率吾性耳。年七十二卒[3]。
注釋
- 万历三十三年十月,升河间府知府冯伟为广东副使,广东佥事骆日升为江西提学副使,户部中李作舟为浙江提学佥事,湖广辰州府知府瞿汝稷为长芦运使,户部郎中张定徵为湖广常德府知府,南京户部郎中黄流芳为池州府知府。
- 万历四十年九月丁巳,升广西副使黄流芳为本省参政分守苍梧。
- 《廣東通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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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學聚 |
明朝江西吉水县知县 萬曆十七年任 |
繼任: 沈裕 |
前任: 章尧相 |
明朝池州府知府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八年 |
繼任: 李思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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