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直選

八八直選,是指香港民主派人士要求香港政府在1988年於香港立法局選舉中,開始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的建議。但這個建議最終並沒有接納,最後延至1991年香港立法局才有第一次直接選舉。

歷史

1984年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研究在香港發展代議政制,其中提及到香港立法局最終會引入直接選舉議席。而於1985年,香港立法局亦首次引入間接選舉議席。到了1987年5月27日,香港政府發表《一九八七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1]:3,就香港代議政制的發展作出檢討,並向市民諮詢對1988年於香港立法局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的意見。根據當時的多個民意調查,支持直選的市民約為六成至七成。同年9月底,由超過100個香港民主派人士組成的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爭取八八直選集會」,逾萬名市民參加。11月,香港政府公佈由自行成立的民意匯集處,並委托調查機構AGB McNair Hong Kong Ltd就八八直選進行的兩次民意調查。

當時,民意匯集處把民意分成團體及個人意見、民意調查、和簽名運動三類。政府認為「團體及個人意見」及「民意調查」中反對佔多數,而「簽名運動」雖然贊成意見佔絕大多數,但「沒有參考價值」,因而得出顯示「有七成市民反對八八直選」的結論。由於這個結果與其他同類型調查的結果差異很大,引起了當時輿論的嘩然,亦遭到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譴責玩弄民意。事實上,在現在的研究考證,證實當時的結果確實是被殖民地政府刻意歪曲,將大部份的支持意見忽略不理。當時的94,270份反對意見中,有73,767份是預先印製而內容相同的標準信件,卻被政府判定為73,767個反對意見。

1988年2月10日,香港政府發表《代議政制今後的發展白皮書》,當中提及「雖然市民對在立法局於三年後加入若干直選議席此項原則,表示支持,但是在實行時間上則有歧見」。而於1988年9月22日,香港舉行第二次立法局間接選舉,但並沒有任何直接選舉議席。

其後香港政府最終決定於1991年引入直接選舉議席。1991年9月15日,香港舉行首次立法局直接選舉,而立法局56名議員中有18名議員由地方選區選出,又被稱為「九一直選」。

在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離任後的回憶錄中,彭證實了港英政府當年是刻意扭曲民意,玩弄數字,原因是中英雙方已達成共識,若諮詢結果能顯示市民並不要求八八直選,則中方會把最終引入直選的承諾寫入《基本法》中。[2]

參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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