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通称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央组织部中组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组织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1]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
加挂牌子 国家公务员局


主要领导
部长 李干杰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副国级)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姜信治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副国级)
副部长(6) 李小新(兼中央编办主任,正部长级)
黄建发
彭金辉
徐启方(兼国家公务员局局长)
张光军
齐家滨
部务委员(2) 毛定之
石军(兼基层办主任、组织二局局长)
纪检监察组长 李刚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正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00000000012036E在维基数据编辑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
特服热线 +86 (0)10 12380
對外官網 news.12371.cn/dzybmbdj/zzb/
相关链接 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中心
影像资料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楼

中央組織部是中共中央的重要職能部門,主要負責黨的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工作[2][3]

历史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毛澤東為中央組織部部長。第四次党代会《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设立一有力的中央组织部,实际上真能指导地方之党的组织”[4]

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5][6],规定凡届重大的政治、思想、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设立宣传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作为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助理机关。毛泽东任宣传委员会书记,刘少奇任组织委员会书记。组织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中央组织部(包括中央党务委员会)、统战部、民运工作委员会、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员会[5]。组织委员会就是现在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7]

1953年中共中央决定实行“各部分管干部制度”和“分级管理干部制度”,改变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干部的制度,全体干部划分为9类,在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统一管理下, 由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各部(计划工业部、财政贸易部、农村工作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治工作部等)分别进行管理;国务院及其各部和地方各级政府也都设立了人事部门,协组党委组织部门综合管理政府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干部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分管一部分干部。1955年,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地厅级及以上干部全部归中组部直接管理,就被称为“中管干部”。1980年,中央组织部专门发出文件,强调要正确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并对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体制作了规定,要求对干部的任免、提拔、调动、审查和干部问题的处理,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的党组织批准,不能由任何个人专断。1984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的指示精神,中央组织部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各级党委(不含军队)对干部的管理范围由原来的“下管两级”调整为“下管一级”。中组部1990年所发“关于修订《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干部、人事司(局)正副司(局)长的任免,仍按中发[1986]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事先要征得中央组织部的同意”之外,又增加沈阳市等14个副省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以及1988年9月移交国务院管理的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北京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等54个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的任免,都要事先征得中央组织部的同意。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中央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8]

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承担下列职能[9]

  1. 在党中央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
  2. 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党中央决策提供参考;
  3. 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4. 负责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的统一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5. 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6. 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7.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8. 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9.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 组织一局
  • 组织二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办公室)
  • 干部监督局
  • 干部教育局
  • 干部调配局(一局)
  • 党政与外事干部局(二局)
  • 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局(三局)
  • 中央与国家机关干部局(四局)
  • 企业干部局(五局)
  • 老干部局[註 1]
  • 人才工作局
  • 公务员一局
  • 公务员二局
  • 公务员三局
  • 人事局
  • 直属机关管理局
  • 机关党委

直属事业单位

全国组织干部学院
  • 党建研究所
  • 机关招待所(万寿庄宾馆)
  • 党员教育中心
  • 全国组织干部学院

直属企业单位

  • 党建读物出版社有限公司

历任领导

注释

  1. 1978年设立,由副部长李步新分管,郑伯克为首任局长。中央组织部发文要求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大专院校、各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专门的老干工作部门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1983年中组部发文:“为了适应大批老干部退下来、老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便于加强党委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各省、市、自治区的老干部工作机构,宜统称老干部局,列为省市区党委的部、局级机构,归口省市区党委组织部。它的任务是:贯彻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党委的有关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照顾退下来的老干部和组织他们发挥作用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Guoli Liu. . 美國聖塔芭芭拉: ABC-CLIO. 2011年7月22日: 第394頁 [2015年6月1日]. ISBN 978-0313357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11日) (英语).
  2. . [2012-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2012-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4. .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5. .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7).
  6. .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7. 《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工作规则(试行)》
  8. . 新华网. 2018-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30).
  9. 董宇.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 [201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7)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 吏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
  • 干部管理权限

外部链接

https://www.12371.c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中共中央组织部学习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职能设立 中央组织工作部门
1924年5月至今
現任
前任: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公务员工作部门
2018年3月21日至今
职能设立 中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门

2011年8月24日至2023年3月
繼任:
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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